曹大林蹲下身,看鹿的茸角。茸角嫩嫩的,毛茸茸的,摸上去温热的,像有生命。他知道,割茸要快,要准,否则鹿会疼,茸也会伤。
他从背包里拿出工具:一把锋利的小锯,一瓶止血药,一卷纱布。先给鹿放血——在脖子上割一刀,让血流干净。然后,开始割茸。
他一手按住鹿头,一手持锯,在茸角基部快锯动。锯是特制的,锯齿细密,锯得快,伤口整齐。茸角被锯下来了,断面渗出鲜红的血。
曹大林立即撒上止血药,用纱布包好。茸角拿在手里,沉甸甸的,还带着鹿的体温。
“好茸,”
吴炮手接过去掂量,“这支得有一斤半,那支小点,也有一斤。鲜茸送到县药材公司,一斤能卖三十块。”
两支茸,就是六十块。这在八十年代,是笔不小的收入。
但他们不光为钱。曹大林把茸角仔细包好,放进专门的竹篓里——竹篓里铺了苔藓,能保湿。然后开始处理鹿肉。
两头公鹿,加起来得有两百多斤肉。他们只取了最好的部分:里脊、后腿、肋排。剩下的肉,留在原地,留给山里的其他野物——这是规矩,不取尽。
正忙着,李卫民和刘二愣子从对面坡上下来了。刘二愣子很兴奋:“曹哥,我看见了!那鹿跑得真快,一溜烟就没影了!”
“你开枪了吗?”
曹大林问。
“开了,”
刘二愣子挠挠头,“但没打中。鹿跑得太快了。”
“没事,”
曹大林拍拍他的肩,“第一次打鹿,能稳住就不错了。下回就有经验了。”
他们把鹿肉捆好,准备往回抬。这时,猎狗黑豹忽然叫起来,冲着林子方向狂吠。
“有情况,”
吴炮手端起枪。
林子里,有东西在动。不是鹿,也不是野猪…是狼。
三只狼,从林子里钻出来,站在二十米外,盯着他们,盯着地上的鹿肉。领头的是一只大公狼,眼神凶狠。
“是来抢食的,”
李卫民说。
曹大林观察了一下。狼不多,三只,但他们有四个人,四条枪,不怕。但狼狡猾,可能会偷袭。
“别开枪,”
他说,“狼一般不主动攻击人,除非饿急了。咱们把剩下的鹿肉给它们一些,让它们走。”
他让刘二愣子切下一大块鹿肉,扔过去。肉落在雪地上,血淋淋的。
狼看见了肉,但没马上吃,还在盯着人。领头的狼低吼一声,另外两只狼慢慢靠近,叼起肉,退回去。三只狼开始分食,吃得很快,狼吞虎咽。
“它们饿坏了,”
吴炮手说,“开春了,狼也难熬。野物少了,崽要养。”
等狼吃饱了,曹大林挥挥手:“走吧,剩下的肉归你们了。”
狼似乎听懂了,叼起剩下的肉,转身钻进林子,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