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的敌情变化,让王璇玑和拓跋晴不得不引起高度重视。
敌人居然引入北方草原的游牧民族充当援军,是典型的引狼入室。
难道当年的安史之乱还不足以让中原的各位军头们引以为鉴?
为了把证据链固定,拓跋晴派人请来了化学方面的专家。
军营后勤单位的一处营帐。
刚从实验室出来的裴元,还没来得及换装,直接被拓跋晴的人带到了前线战场,以至于他身上穿着的那个白色褂子显得十分抢眼。
他双手戴着白手套,手里拿着一把不锈钢镊子,面无表情地那根带着膻味的引信被放在了显微镜载玻片上,眉头皱成了川字。
他有洁癖,而这根刚从地下挖出来的东西沾满了泥垢和不知名的油脂。
“你们这从哪里找到的这种垃圾玩意?”
裴元并没有抬头看站在身后的拓跋晴,语气相对有些生硬地问道:“这明显是最原始的手工作坊鼓捣出来的。中原的技术工艺虽然落后,但也不至于落后到如此地步。”
拓跋晴面容严肃地沉声说道:“你别管是谁造的,你只需证明这东西与成德军掌握的军工技术是否存在关联。”
“这很简单。”
裴元小心翼翼地剥开了引信最外层的防潮纸。
里面露出的并不是中原常见的灰麻绳,而是一束暗红色的、半透明的纤维。
“不是麻,也不是棉。”
裴元调整了一下显微镜的焦距,左眼紧闭,右眼几乎贴在目镜上,“肌理致密,且经过重油浸泡。这是狼筋,还是风干了至少三年的老狼筋。”
他直起身,从架子上取下一盏酒精灯,用镊子夹起一小段纤维凑近火苗。
没有瞬间的爆燃,只有油脂受热后的滋滋声,过了足足两息,那纤维才开始稳定燃烧,冒出一股焦臭味。
“燃烧度比标准引信慢两息。”
裴元摘下眼镜,一边用绒布仔细擦拭,一边报出结论,“这种设计在低海拔地区是找死,容易受潮熄火。但如果是在极度干燥、风大且寒冷的高原,这种裹着羊脂的狼筋却是最好的延时引信。”
他抬起头,看向拓跋晴,“这批货的主人习惯在四千尺以上的地方玩命。在这个季节,符合条件的只有漠北的那个疯狗部落——黠戛斯。”
拓跋晴的眼神瞬间冷了下来。
漠北,高原,雇佣兵。
这些关键词在王璇玑的脑海里迅组合成了一条新的逻辑链。
轮椅转动的声音在沙盘前停下。
王璇玑手里拿着一把木头做的小推子,面无表情地将沙盘上刚刚摆好的步兵方阵全部推倒。
“既然是黠戛斯人,那之前的模型就全废了。”
王璇玑的声音像是在陈述一个数学公式,“他们不擅长攻坚,也没兴趣啃城墙这块硬骨头。他们是被王承宗花重金雇来切后路的。”
她的手指在地图上划出一道弧线,避开了镇州的主战场,直插新军后方的粮道。
“重甲步兵追不上他们的轻骑,火炮阵地还没展开就会被骚扰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