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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第2页)

原来是现了。

正好,贝兆龙要接手,贝岑轩也懒得管,反正他是两袖清风一身轻松,老头一把年纪想怎么折腾都行。

贝岑轩将黑的耳坠重重放在贝兆龙手心,也不解释为什么没有及时把耳坠交出来。

贝岑轩心不在焉,他低头把玩着一把黑金蝴蝶刀。

“还有别的事吗?”

贝兆龙站起来,仿佛一座古老的山脉,他背着手走向门外:“走吧。”

“啊?去哪儿?”

“跟上我。”

贝岑轩跟着爷爷,走到了外面,一束阳光射在他脸上,祖孙二人好像从来没有如此平静地彼此漫步在庄园之中。

贝岑轩跟着爷爷上了一辆林肯,贝岑轩问,我们去哪。

贝兆龙说,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贝岑轩又烦上了,道这老头装什么神秘?

林肯开了足足有二十分钟,他们来到了老城区的一片破旧的码头边,那里有个菜市场。

码头海气潮湿,六位数的鞋子踩在潮湿略带脏污的地面上,白皙漂亮的小少爷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贝兆龙一走进去,便有眼尖地瞧见了他,扬起手来:“龙哥!”

贝岑轩:……

老头是卖猪肉的,身上围着围裙,一把杀猪刀蓦地起光。

贝兆龙要了两斤猪后腿肉,

老头忙着摆手:“不给钱不给钱!可不能要你的钱!”

老头硬是把钱包给贝兆头塞了回去,两个人闲聊了几句,贝兆头平日里装腔作势的,对这老头倒是挺爽爽朗朗的,还笑了两下。

最近贝鸿明的事闹得大,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老头拍着他的肩膀安慰他,“你也不要太伤心。”

贝兆龙害了一声,也没说什么。

聊了两三句,贝兆龙便与他道了别,拎着猪腿肉,对贝岑轩说:“走吧”

“哦。”

这里的人大多都是勤勤恳恳日夜奔波的底层人,他们对这位唇红齿白、金尊玉贵的金环omega小少爷展现出了好奇。

“你知道这是哪吗?”

“……你以前做搬运工的码头。”

“我记得我没带你来过这里。”

贝岑轩冷笑:“猜的。”

的确是猜的,贝岑轩没来过这里。

只是这让他回想起小的时候,贝兆龙曾经带小辈们去过他刚刚起家时办的工厂,所谓忆苦思甜的精神教育法,让他们走走爷爷曾经走过的路,只不过,带的贝誓然和贝呈,没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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