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长期出海劫掠、在海寇船册有名、参与大宁沿海行动者,单独收押。
船长、纵火手、掳掠队与负责销赃的人再分小册,不因同在一艘船便判作同罪。
第二列是王庭军。
守港、守城、岸炮与主战亲兵分别登记。
参与挟持百姓、准备焚港、杀害议和者者另列重案;普通守军则查营籍、军令与实际所为。
第三列是强征水手。
他们要报船号、籍贯、征用日期与同船见证。
有人拿得出木牌,有人只有手腕绳痕和村中保人,全部记下待核,不与海寇混押。
第四列是普通民夫。
搬煤、挑水、修船、抬伤员的人放下工具便可登记返家。
船匠与铁匠愿继续做工的,按日给付工钱,不愿留下的也不得强扣。
一名军官看着四列队伍,低声道:
“殿下,这样审下去,十日也未必审完。”
萧长宁翻过海寇册:“那便审十日。”
“倭京那边尚未定,西港不能压着这么多人不动。”
“所以先分开。”
她道,
“该关的关,该验的验,该放的放。把四类人混在一处,今日省一张册,明日便多一场乱。”
日落前,两名闯宅水兵在港门军法处受刑。
萧清棠亲自监刑。
每人二十军棍,不因家中旧恨加重,也不因其曾有战功减轻。
军法官先当众读明罪名:私离队列,擅入民宅,搜取财物,挟持未定罪港民。
木棍落下时,先前那名水兵咬着布卷,一声没出。
背上军衣很快洇出血色。
第十五棍以后,他肩膀开始抖,手指却仍死死抠着地面。
萧清棠站在一旁,神情没有变化。
二十棍毕,军医上前验伤。
她才开口:
“二人调离前线战序,转伤员船协助搬运与清点。三月内不得持械入占领区民宅。”
那水兵撑着抬起头。
“殿下是觉得末将不配再杀海寇?”
“本宫觉得你现在分不清海寇与海寇的父亲。”
萧清棠看着他。
“什么时候能分清,什么时候再归战序。”
水兵眼圈骤然红,最终低下头:
“末将领罚。”
围观军士无人再说话。
夜里,萧清棠把两名水兵的军籍册与白石村死难抄录带回浅水舰。
沈砚进舱时,她正逐页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