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里传出低低议论。
一名东南军旧卒忍不住上前:
“王爷,海寇抢掠多年,赃银多半藏在家中。若不拿家眷问,他们岂会开口?”
“可以问。”
沈砚道,
“按案问,按证据查,不是拖到街上打一顿,谁哭得响便算谁有罪。”
他让常福把三只木匣摆到案上。
第一匣是缴获船册。
第二匣是高丽、倭国俘虏口供与通寇账册。
第三匣最重,里面装着大宁海疆伤亡名录的抄本。
“谁去过大宁,乘哪艘船,归哪一支海寇,何时出港,带回多少货,船上有无俘虏,逐一核。”
“死难名录能对上村镇、年月与伤口的,入重案。参与屠杀、纵火、掳掠者,不因降旗免罪。”
“查不清的继续查。不是把所有倭人塞进一个罪名里,省掉审验。”
有人脸上仍有不平。
沈砚没有劝他们忘掉,也没有说两国百姓都苦之类的话。
“这四条不是替海寇求情。”
他手掌压住死难名录。
“正因为那些死者不能白死,才更不能抓几个不相干的人砍了,便说血债已清。”
“真正动过刀的人,必须从人群里找出来。找准,审明,定罪。谁拿港民的命凑数,谁便是在替真正的海寇遮罪。”
四道军令随后压上总筹印与海上军令印。
苏清漪把长文又删了一遍,只留下四条大字与一段审验办法。
告示分大宁、倭国两种文字,贴到港门、粮仓、水井、船坞与各营驻地。
她特意在末尾添了一行:
“举报海寇、火药与赃物者,可匿名投报;诬告邻里、借机夺产者,同样追究。”
萧云昭则将西港原账房分作前后两院。
前院设申诉处。
港民可以报大宁军私闯民宅、抢夺财物,也可以申明家人被误列海寇。
每份诉状都给一枚编号木签,查到哪一步,三日内须在外墙贴出进度。
后院另设密报处。
入口不与前院相通,告海寇藏身、火药库与守军暗线的人不必留下姓名,只需写明地点、所见时辰与可供核验的细节。
密报先由萧云昭的人查,不直接交给降卒或本地旧吏。
“申诉要让人看见门。”
她对暗卫道,
“密报则不能让人看见是谁进了门。”
“同一件事若两边都有,分开核。不能因为有人被告,便把他的申诉压下去。”
港内另一侧,萧长宁将投降人员分成四列。
第一列是海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