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头锣鼓已起。
门房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进来,满脸喜气:“少爷,吉时到了!”
沈砚抬步往外走,刚出院门,便看见沈廷山已经站在正厅前。
今日的沈廷山也是一身吉服,面色沉稳,可那份沉稳里头又压着一点难得的亮。他看着沈砚,目光从头到脚扫了一遍,嘴唇动了动,最后只说了一句:“别给沈家丢人。”
还是那股嘴硬味儿。
可沈砚却笑了。
“放心。”
“今天我给沈家长脸。”
沈廷山轻哼一声,眼底却到底浮起一丝压不住的满意。
沈砚再出府门时,门外的动静像是平地炸了雷。
汗血宝马高大神骏,浑身毛色乌中透赤,站在晨光里像披了一层流动的暗火。是草原降部千挑万选贡上来的宝驹,平日里寻常人看一眼都难,今日却被系上大红花,老老实实地等着它的新郎官。
沈砚翻身上马。
红衣,骏马,玉带,长街。
这一瞬,原本还在沈府门前挤得乱糟糟的百姓,先是齐齐静了一拍,紧接着便爆出了几乎掀翻街面的欢呼。
“沈太傅出来了!”
“军神!”
“我的天,这也太——”
后头的话已经被更大的喊声盖了过去。
而真正叫满城百姓看直眼的,还在后面。
迎亲队伍前头,自有皇家赐下的仪仗开道,礼官、鼓乐、红伞、金瓜,一样不缺,排场大得像是在迎天家大典。可仪仗之后,跟着的却不是寻常勋贵子弟家里那种花里胡哨的壮仆家丁。
而是一整列火器新军老兵。
他们今日未带火枪,也未配火药,只着最整肃的礼式军袍,甲叶擦得锃亮,胸前却都别着一朵大红绸花。一个个站得笔直,步子整齐,脸上的风霜和旧伤还在,可那股从北境死人堆里杀出来的沉稳悍气,却比什么金银装饰都更打眼。
百姓们只看了一眼,便认出来了。
“那不是北境回来的火器营吗!”
“是那批老兵!”
“我的老天,迎亲亲卫居然用他们……”
“废话!军神娶武神,不用他们用谁?”
这一队火器新军老兵走在迎亲队伍里,整条长街的气势都像忽然变了。
喜气仍在,却又多了一层旁人学不来的威风和荣耀。
这不是单纯显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