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树一直记得那个下午。
那是高二的秋天,康南中学的操场边,银杏叶落了一地,金灿灿的,像铺了满地的碎金子。
他站在教学楼三楼的天台上,手肘撑着栏杆,漫无目的地往下看。操场上正在上体育课,一群女生在跑八百米。袁湘琴跑在最后面,比别人落后了整整半圈,两条腿像灌了铅,每抬一步都仿佛要耗尽全身的力气。
她的脸憋得通红,头被汗打湿,一绺一绺地贴在额头上。那样子实在算不上好看,甚至可以说狼狈透顶。
江直树本来只扫了一眼就准备走。
可就在这时,她摔倒了。
膝盖磕在跑道上,手肘也蹭破了皮。周围的同学停了下来,有人伸手扶她,有人喊她别跑了。她坐在地上,低着头,肩膀轻轻抖动,像是在哭。
江直树的目光停住了。
他看到她在哭。
可不到五秒钟,她自己撑着地面站了起来,抹了一把脸,又开始跑。
一瘸一拐地、踉踉跄跄地,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跑完了最后的两百米。
终点线前,一个女生递给她一瓶水。她接过去,仰头灌了几大口,然后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说:“我、我跑完了……”
就是那个笑容。
那个又狼狈、又倔强、又傻气的笑容。
江直树站在天台上,很久没有动。
那天晚上回到宿舍,他躺在床上,一闭眼就是那个画面。像被烙铁烫进了视网膜里,怎么也抹不掉。
他第一次对一个女生——一个成绩年级垫底、跑步全班倒数、怎么看都平平无奇的女生——产生了一种难以解释的烦躁。
是的,烦躁。
因为她总是出现在他眼前,用那种灼热的、不加掩饰的眼神看着他,像一只不知天高地厚的飞蛾,一次次扑向火焰。
而更让他烦躁的是,他并不像自己所以为的那样讨厌她。
相反。
他总是在人群中第一个找到她。
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会露出两颗小虎牙;她说话的时候手舞足蹈,生动得像一幅活过来的漫画;她哭起来的时候又丑又吵,可每一滴眼泪都真实得让人心颤。
他嫌她烦,嫌她吵,嫌她总是不请自来。
可如果哪一天她没来,他又会不自觉地寻找。
后来他学会了用“她是笨蛋”
来解释这一切。
因为她笨,所以他才会注意到她,像注意到一个总也解不对的课题。因为她蠢,所以他才会在她出丑时多看一眼,像看一个滑稽的错误示范。因为她不自量力,所以他才要离她远一点,以免被她的愚钝传染。
他用“她是笨蛋”
四个字,把自己所有的在意都包装成了轻蔑。
把自己所有的慌乱,都包装成了冷漠。
把自己所有的、那个年龄不该有的、对一个人控制不住的占有欲,都包装成了“关我什么事”
。
可那些包装,骗得过所有人,却骗不过深夜里的自己。
江直树从床上坐起来。
凌晨两点,城市安静得像一口深深的井。
他走到书桌前,打开抽屉,从最里面摸出一个旧信封。信封没封口,里面有几张折得整整齐齐的纸。
他抽出一张,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