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来了。
我听到走廊里的脚步声。不是人的。我把自己锁在办公室里,用柜子顶住了门。它在门外站了很久,然后走了。但它还会回来。
我必须在它回来之前,把真相写下来。墙上的十五条守则,第一条是假的。是它让我们写的。它无处不在。不要相信红色守则上的任何一句话,除了‘后果自负’四个字。
北楼不是禁地,是唯一的藏身之所。它害怕北楼里的东西,所以不让人靠近。我把自己锁在这里三天了,它还找不到我。但食物快吃完了。
如果有人在看到这本日志,不要重蹈我的覆辙。去大库。找七号柜。入殓手记的最后一页在那里。那上面写着——’
最后一行字没有写完。笔迹从“写着”
两个字之后突然变得歪斜,像写的人手在剧烈颤抖,然后拖出了一条长长的墨线,一直划到纸的边缘。墨线的尽头,有一个墨点,像是笔尖戳在纸上,戳了很久。
沈庭槐在写最后这行字的时候,被打断了。
小周也从抽屉里翻出了别的东西——一张黄的全家福照片,照片上是一家三口,男人是沈庭槐,女人是他的妻子,中间站着一个七八岁的男孩。照片背面写着:“妻:沈刘氏;子:沈平。民国三十五年正月摄于江城南门。”
她把照片递给林涵。林涵看了一眼,夹进笔记本里。
“有人来了。”
小周突然说。
林涵也听到了。走廊里传来了脚步声。不是皮鞋,不是布鞋,是光脚踩在水泥地上的声音。啪嗒,啪嗒,啪嗒,湿漉漉的,像是刚从水里走出来。
光脚印。他们在楼下看到的那行光脚印。脚印的主人还在这栋楼里。
脚步声越来越近。林涵环顾房间,只有一个地方能藏人——文件柜。他拉着小周躲进了文件柜里,轻轻拉上柜门。柜门是百叶式的,透过百叶的缝隙可以看到房间的大部分区域。
脚步声停在了馆长室门口。
门被推开了。
一个身影走了进来。他穿着深蓝色的中山装,衣领扣得严严实实,脚上什么都没穿,光脚踩在水泥地上,每一步都留下一个湿漉漉的脚印。他的脸藏在阴影里,但林涵从他走路的姿势认出了他——和灵堂门口那个东西一样。不对,不一样。灵堂门口的那个走得很慢,像在水面上滑行。这个走得很快,像在逃命。
他走到办公桌前,停了下来。
林涵终于看清了他的脸。
不是周伯明。是沈庭槐。墙上照片里的那个沈庭槐。国字脸,浓眉,嘴角微微向下。但他的脸色比照片上白得多,白得像纸,嘴唇紫,眼眶深陷。他在喘气,胸膛剧烈地起伏,像是在跑完一场马拉松。但他的呼吸没有声音。整个房间里只有光脚踩地的啪嗒声,和他身体移动时衣物摩擦的窸窣声。
沈庭槐在办公桌前站了几秒钟,然后转身,面朝文件柜的方向。
林涵屏住了呼吸。
沈庭槐的眼睛直直地盯着文件柜的百叶门。他看到了柜子里的林涵和小周。他的嘴唇动了动,像是在说什么,但没有声音。然后他摇了摇头,转过身,走向门口。
在出门的那一刻,他回头看了一眼。
林涵看到了他的眼睛。不是恐惧,不是愤怒,是悲伤。一种深沉的、绝望的、被困了太久的悲伤。他的嘴唇又动了动,这一次林涵读出了口型——“对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