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游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偶像是一种……很奇怪的存在。”
李歌谣轻声说:
“站在舞台上,灯光打下来,下面有成千上万的人为你欢呼。他们喊着你的名字,挥舞着你的应援色,为你哭,为你笑。那一刻,你觉得自己好像拥有了全世界,觉得自己活着是有价值的。”
“可是——”
她顿了顿,声音里多了一丝颤抖。
“可是当灯光熄灭,当欢呼声远去,当你一个人回到空荡荡的房间,你会突然现:那些欢呼的人,他们喜欢的真的是我吗?还是他们想象中的那个‘李歌谣’?那个被包装、被剪辑、被修音过的‘李歌谣’?”
“如果我只是一个符号,一个被消费的商品,一个被无数人注视却没有人真正看见的人——那我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慕晚星听得有些入神,下意识地攥紧了衣角。
“末日来临那天,我们正在寂灭教堂附近巡演。”
李歌谣的声音重新变得平静:
“前一秒还在舞台上唱歌,后一秒天就黑了。混乱中,我和团队的人走散了,一个人跑进了那座教堂。”
“教堂里很黑,很冷,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那一刻我在想:如果我死在这里,有人会记得我吗?我唱过的那些歌,它们会在某个人心里留下一点什么吗?还是随着我的消失,一起归于虚无?”
“然后……我就觉醒了。”
她抬起手,纤细的手指在空中虚虚一划,像在勾勒什么无形的线条。
“我的能力叫【终末诗篇】。一开始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后来才慢慢明白——我能为事物赋予‘概念’。风可以是锋利的,影子可以是沉重的,光可以是治愈的……”
“可为什么是诗篇?”
谢游问。
李歌谣笑了笑,那笑容里有种说不清的意味。
“因为诗歌本身,就是赋予文字以意义的艺术啊,大主教。”
“一朵野花,在路边自生自灭,无人知晓它的存在。它的意义是什么?是它自己,还是它曾经绽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