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我疯了。
说我精神失常。
说我需要治疗。
可我知道,我没有疯。
我只是——终于看清了。
看清了自己这一生。
我抢来的那个位置,那个我以为属于我的位置——
从来就不是我的。
它是宋清欢的。
是杨帆的。
是属于那些被我伤害过、被我践踏过、被我无视过的人。
我只是——一个坐在别人位置上的小偷。
一个小偷,偷了别人的丈夫,偷了别人的家,偷了别人的孩子。
——
法院审判前。
女警送来一碗面,几根青菜,但卧着一个荷包蛋。
一瞬间,眼泪就掉了下来。
是因为——
旭儿小时候,最喜欢吃我煮的面。
每次他放学回来,都要缠着我:“妈妈,我要吃你煮的面,要加两个蛋。“
我就给他煮,加两个蛋,看着他吃得满头大汗,小嘴油乎乎的。
那时候我觉得,这世上最幸福的人,就是我。
我有一个儿子,一个从我身上掉下来的、只属于我的儿子。
我为了他,什么都愿意做。
我拐走别人的孩子,毒杀别人的母亲,养废别人的女儿……
我把全世界都变成了他的垫脚石。
我以为我给了他最好的一切。
可我忘了教他——
怎么做一个好人。
怎么在失去一切之后,还能活下去。
我知道。
我会被押上法庭,会被判得很重很重。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我不在乎。
我只在乎一件事——
我的旭儿,现在在哪里?
他是不是又没钱了?
是不是在哪个角落里,被人欺负了?
是不是在哭着喊“妈妈“,没有人回应他?
有没有哪个好心人,能救救他?
给他一口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