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给他讲听来的豪门趣事。为了让他觉得他的事不算什么,或许还要更加夸张点。
“你们武师要不要这么八卦!”
伏天明擦去了眼泪,被我哄好了点,“然后呢?”
他好像很爱听,摇着我的手追问。
“没想到他是这种人。”
有时候他也会评价。
“那你呢?阿江。你的家人还好吗?”
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没准备好和他进行这个话题,我就又钻进被子里啃他、逗他。
伏天明没说什么,也没讨饶,他忍着痒用手捞我。
抓住我后,他轻环着我,抚着我的后背,把我当孩子一样。
我把额头抵在他胸前,听见他尚未平稳的心跳。
“你知道么,我居然以为千年虫是真的虫子。”
我突然想和他讲我的噩梦。
去年一整年我都是春梦与噩梦交织。这只庞大的怪物顶破土壤,山崩地裂,它曾经和伏天明轮流出现在我的梦里。
“千年虫…”
伏天明没有怪我天马行空,他的声音有点抖,“它并没有毁灭世界对不对。”
伏天明缩了缩身体,“真是太好了。”
后来,香港街头渐渐已经有人会认出他来,伏天明总要带着墨镜。
百货大楼的外墙上也开始有伏天明的海报。广告牌上的他不很爱笑,显得遥不可及
“唔忧卖。”
有时,同行的人会顺着我的视线看过去,评价伏天明的表情。
偶尔在床上,我居高临下看他,看他咬着嘴唇或头埋在胳膊里,就想起他在广告上的表情,觉得自己特厉害。
有一次,在的士上,他看到了自己的海报,“你看你看!”
他赶紧指给我。
我假装第一次看到,在车座底下抓着他的手,和他一起靠在玻璃上。
“好靓仔!”
我逗他。
我们呼出的热气在玻璃上晕开一小片雾,我忙用手擦擦,璀璨的夜景就又显现出来。
海报上,他酷酷的表情与玻璃倒影里他羞怯的眉眼重叠。我在一片起起伏伏的闪烁中,一路帮他指着。
旺角的车流和霓虹明明灭灭的,像是全都为他而闪。
我很想亲他。
他的黑眼睛弥漫着很多情愫,就那么盯着我。我倾身上前,他却和我说这一幕好像他最近在看的阿奈斯宁的日记。
我听不懂,以为他在打岔提醒我。我赶紧坐好,心想确实不能在公共场合太过亲密。
伏天明努了努嘴,靠在了后座上。
我又捏捏他的手,还是很庆幸是我陪他享受走红的喜悦。
要很久很久之后,我才知道,那一刻我们是同频的——
他也想亲我。
七八年后,我才终于看到这位彼时十分风靡的美国女作家日记。她写了的士里那些飘渺的奇妙的吻。
更令我揪心的是,这些文字,居然隔着时空,撬动了伏天明最沉重的秘密…
“你失去重力,不知道自己在哪里,路灯照进来,光影魔幻;烟味、香水味和恋人的味道,浑油、醉人;车驶向某个终点——时间的终点——吻的终点,你不想到达;车停下,唇边的味道在头脑萦绕,这未完成的历险,必须下一次重新寻找;你打开车门踏到街上,听到自己的身体从天堂掉下来的声音,你梦游般走向自己的家,幻想着它被一场地震,连同时间一并吞噬。”
……
可那时,我的头脑和身体都格外空虚,好像只有性能让我短暂得到充盈。我不懂我们是如此不同的两个人,也根本察觉不到他那已经快要承受不住的伤痛……
而伏天明,作为更成熟的一方,理所应当地看不起我。这倒让我俩像普通的两个恋人。
比如他每次被我操到有气无力还要骂我,“陆江,你混得真的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