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四十七年式”
火铳与配套的“定装纸壳弹”
通过最终审定,帝国高层下达了明确无误的命令:不惜一切代价,以最快速度、最大产量,进行规模化制造,优先装备北伐诸军,特别是岳飞、韩世忠、吴玠、张俊所部精锐。
圣旨和枢密院的军令如山,然而,当命令下达到工部、军器监以及格物院下属的各大制造工坊时,主事者们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棘手。
以往制造刀枪弓弩,甚至神臂弓、床弩等复杂器械,虽然也需要熟练工匠,但毕竟工序相对分散,对零部件的标准化和互换性要求不高。
而“绍四七式”
火铳,结构精密,涉及锻铁、铸造、木工、燧石加工、弹簧制作、细木镶嵌等十数道主要工序,每一道工序都要求极高的精度和一致性,否则轻则影响性能,重则导致炸膛伤人。
更遑论还需要生产与之完美匹配的、工艺要求同样不低的“定装纸壳弹”
。
按照传统“一匠一器”
或“小组包干”
的模式,即由一名或一组经验丰富的大匠,从头到尾负责一支火铳的所有部件制作和最后组装,固然能保证单件质量,但效率低下,且严重依赖少数老师傅的手艺,无法满足短时间内装备数万、乃至十数万大军的恐怖需求。
况且,老师傅的数量是有限的,他们的体力、精力也是有限的。
“必须想新法子!”
在临安格物院紧急召开的扩大会议上,面对各工坊主事愁苦的面容,董贯嘶哑着嗓子,眼中布满血丝,“陛下和殿下等着要铳,前线将士等着要铳!按老法子,就算把所有老师傅累死,一年能出几千支顶天了!杯水车薪!”
困境之中,来自“天工阁”
的一位老匠头,颤巍巍地提出了一个源自古老青铜器铸造、又在近年来兵器制造中略有尝试的思路:“院主,诸位同僚,老朽以为,或可效仿秦时‘物勒工名’与弩机制作之法,行‘分工作业,专精一艺’之制。”
他详细解释:“譬如这火铳,可分之为枪管、枪机(燧发机构)、木托、通条、附件等数大件。
每大件,又可细分为若干小件。
如枪机,可分燧石夹、击锤、主弹簧、阻铁、扳机等。
我们不求一匠通晓全器,但求一匠,甚至一坊,专精于制作其中一两个部件。
譬如,甲坊只锻打枪管毛坯,乙坊专司枪管内膛铰削,丙坊制作击锤,丁坊制作弹簧……以此类推。”
“各坊、各匠,只按格物院颁下的‘法式’图纸,制作同一规格的部件。
做好后,交由总装坊,由专司组装的工匠,将来自各处的部件,如同拼凑卯榫一般,组装成完整的火铳。
如此一来,工匠只需反复练习单一工序,熟能生巧,速度必快。
且因专精,其品质反而易控。
即便有部件不合格,也易于追溯是哪个坊、哪个匠所作,方便问责。”
“至于‘定装纸壳弹’,更易如此。
可设专坊,统一配制火药、浇铸铅弹、浸制纸筒。
再将称药、卷制、封装等步骤,分由不同匠人负责,流水作业。”
这个想法,并非完全首创,在大型工程和某些官营作坊中已有雏形,但将其系统化、精细化地应用到“绍四七式”
火铳这种复杂精密武器的量产上,却是前所未有的尝试。
赵构在听取董贯的汇报后,敏锐地意识到了其中蕴含的巨大潜力。
他回想起记忆中某些超越时代的模糊概念,给予了明确支持,并通过太子赵玮下令:“此‘分工协作,流水作业’之法,甚合大规模制造之理。
可于临安、建康、江陵、成都四处,择地设立‘火铳专造坊’,即按此法试行。
务求部件标准,可互换装配。
初期不必贪多,但求工艺纯熟,质量稳固。
朝廷将在钱粮、物料、匠役上,倾力支持!”
圣意已决,革新便以雷霆之势推行。
临安最大的“天字第一号火铳专造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