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编排成短剧、鼓词、评话,由官办的“劝善伶人”
在乡间演出,寓教于乐。
效果是潜移默化而深远的。
以往,乡村纠纷多依“乡规民约”
或宗族势力解决,“官府”
是遥远而令人畏惧的存在。
如今,百姓开始知道,“王法”
并非与自己无关,“打官司”
也未必就是丢人现眼、倾家荡产。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的道理,“田产交易需立契,中人画押不可少”
的规矩,“遇事莫私斗,告官讨公道”
的途径,逐渐深入人心。
虽然完全依赖法律解决所有纠纷尚不现实,但法律作为一种解决矛盾的选项、评判是非的标尺,其权威性在基层社会显着提升。
对胥吏豪强形成了一定制约。
百姓懂法,欺压盘剥的成本和风险就增加了。
虽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的痼疾难除,但至少多了一层监督的可能。
更重要的是,它强化了国家政权在基层的存在感和权威性。
当“官家派来的博士”
坐在村口,用乡音讲解“官家的法度”
时,皇权与律法的形象,不再是冰冷的诏令和案牍,而是变得具体、可感、甚至带有一丝温度。
这有助于培养民众对朝廷的认同和敬畏,减少因“法盲”
而导致的恶性案件和民变,提升社会整体的稳定性和治理效率。
当然,阻力也显而易见。
一些地方豪强、讼棍不满于既得利益受损,暗中阻挠;部分胥吏觉得普法削弱了其“解释权”
和寻租空间,阳奉阴违;很多百姓仍对“见官”
心存畏惧,习惯“私了”
。
但朝廷的决心是坚定的。
将“普法成效”
纳入地方官考课,对阻挠宣讲者严惩不贷,持续投入资源,使得这项工作得以稳步推进。
“仁厚里”
的宣讲,只是帝国庞大普法网络中的一个微小节点。
从东海之滨到巴山蜀水,从江南水乡到中原新复之地,成千上万个“周文”
在奔走,在宣讲。
他们将《宋刑统》的精神,化作春雨,润物无声地渗入帝国的最末梢,夯实着这个王朝的法治根基与社会稳定的最广泛基础。
当外部的风暴来临时,一个内部相对公平、有序、知法守法的社会,无疑将拥有更强的凝聚力与韧性。
这,或许比任何坚城利炮,都更为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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