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同伟把简报放回桌上。
“谁查的案子,写谁的名字。谁提供的线索,写谁的名字。”
他顿了一下。
“谁在当年签字、撤案、改笔录、删监控,也把谁的名字写清楚。”
“公安厅不搞只写成绩、不写旧账这一套。”
“这个习惯改不了,以后简报不用送我。”
周书语低下头,手指慢慢收紧。
她在省厅待了六年,头一回听到有厅领导当着所有人的面说这种话。
韩松看向身边的同事。
那名年轻民警没吭声,拿起笔在记录本上写了一行字。
办案人必须署名。
郭世昌脸色变了。
这话听着是在还功劳。
但他在省厅干了十几年,一下就听出了后半句——一旦办案人署名,责任也跟着署名。
过去多少案子,功劳写集体,出了事责任也埋在集体里,谁都不用担。
这条规矩一改,以后想把锅往基层推,就没那么容易了。
祁同伟转身,调出三案材料。
“另外,三案还有三个问题没有解决。”
大屏幕重新亮起。
清源案的撤案审批链条被标成黄色。
吕州案的历史责任人员被标成红色。
林城案的原始结案意见旁边,拉了一条黑色虚线。
“第一,错案定性不能只改结论,不追责任。”
底下有人挪了一下椅子。
“第二,历史责任不能只追已经退休的、已经调离的。在位的,该查也查。”
后排几个人的目光碰了一下,又各自移开。
“第三,案件方向变更,必须查清楚——谁提出、谁审核、谁批准、谁执行。四个环节,一个都不能空。”
祁同伟将笔放下。
“过去的卷宗可以封存,过去的责任不能蒸。”
陈建明开口了,语气比刚才缓了半分。
“祁厅长,追责这个事,我完全支持。但范围是不是可以先框一框?一旦铺得太开,基层干部容易产生观望情绪,影响当前工作推进。”
这话说得体面。
不是反对追责,是替基层干部“担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