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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7章 南梁竟陵壮公曹景宗 那个在华光殿抢韵猛男的自我修养(第3页)

曹景宗在这其中,绝非某些后世叙事中的“配角”

,而是当之无愧的方面军统帅,承担了最危险、最能提振士气的攻坚任务。要知道,在整个战役中,名义上“受景宗节度”

的韦睿所部,承担了更多的工程作业和侧翼协调;而曹景宗本部则始终是正面主攻的那条线,顶住了杨大眼这样万人敌级别猛将的反复冲击。这分工,恰好把这二人的长处挥到了极致。

第五幕:华光殿上,一诗封神

钟离大捷的消息传回建康,整个京城都沸腾了。从萧衍以下,满朝文武弹冠相庆。梁武帝萧衍在华光殿大摆庆功宴,丝竹齐鸣,觥筹交错,一派太平盛世的和谐景象。

按照当时上流社会的规矩,这种场合少不了要“连句赋诗”

——在座诸位每人分一个字做韵脚,当场赋诗一,写得好的赢得满堂彩,写得差的沦为笑柄。负责分韵的是当时的文坛领袖沈约。这位沈约是什么人?他官至尚书令,是“永明体”

诗歌的开创者之一,与谢朓、王融并称“竟陵八友”

,是名副其实的文坛盟主。而且他还精通音律,创“四声八病”

之说,相当于中国最早的音韵学大师之一。让他来分韵,权威性毋庸置疑。

大概是沈约觉得曹景宗一个武夫,肚子里能有几滴墨水?参与这种高级文化娱乐活动纯属浪费时间,于是很自然地,在分韵的时候把他跳过去了。在沈约看来,这也许是出于好意——与其让曹将军当着百官的面出丑,不如让他安安稳稳喝酒吃肉。

可曹景宗不干了。他喝得有点上头,借着酒劲,当场“意色不平”

——这四个字出自《南史》,画面感极强:脸色通红,眉头紧皱,满脸写着“凭什么没有我”

六个大字,非要赋诗一。萧衍对他太了解了,知道这家伙的驴脾气又上来了,赶紧打圆场说:“卿技能甚多,人才英拔,何必止在一诗?”

这话翻译过来就是:老曹啊,你本事大得很,会打仗、会骑马、会射箭,干嘛非要在写诗这件小事上较劲呢?给你个台阶,赶紧下来吧。

可曹景宗已经醉了,哪管什么台阶不台阶,“求作不已”

——这四个字也很传神,意思是死缠烂打、软磨硬泡,不达目的不罢休。萧衍无奈,只能让沈约把剩下的韵脚分给他。此时,容易写的平声韵脚早就被文臣们瓜分完了,沈约大概也想看他出丑,便把最后剩下的两个仄声韵脚给了他。这两个字是什么?是“竞”

和“病”

在座的所有文臣心里大概都“咯噔”

了一下。“竞”

是去声,“病”

也是去声,都是第四声,极其难押。更要命的是,这两个字的意思都很窄。“竞”

无非是竞赛、竞争,“病”

无非是疾病、弊病。你能用这两个字写出什么好诗来?在座那些饱读诗书的才子们,扪心自问一下,换自己上,估计也得憋出一头汗。

所有人都停下酒杯,带着或戏谑、或好奇、或不屑的眼神,看着这个被酒劲冲昏头脑的鲁莽将军。大殿里一时安静下来,只等着看他如何出丑。

只见曹景宗提起笔,几乎不假思索,挥手而就。四句诗一气呵成,墨迹未干便掷笔大笑。这就是那流传千古的《光华殿侍宴赋竞病韵》:

去时儿女悲,归来笳鼓竞。

借问行路人,何如霍去病?

一瞬间,整个华光殿鸦雀无声。让我们来认真品一品这诗。它没有任何生僻的典故,没有堆砌华丽的辞藻,用最直白、最质朴的语言,描绘了一个画面:出征时,家中儿女悲伤哭泣;凯旋时,鼓乐齐鸣,竞相欢庆。两句诗,一悲一喜,一抑一扬,从儿女情长猛然翻转到英雄气壮,这种大开大合的手笔,正是他征战生涯的真实写照。他没有沉溺于离别的伤感,而是用一种近乎豪横的方式告诉你:离别时流的泪,回来时都要用胜利的鼓声还回来。然后,是最后那句石破天惊的一问:借问路边看热闹的人啊,我这番功业,比起当年的霍去病来怎么样?

这是何等的气魄!何等的自信!霍去病是什么人?那是西汉最耀眼的天才将领,十七岁封冠军侯,十九岁打通河西走廊,封狼居胥、饮马瀚海,留下了“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的千古名句,二十四岁病逝,却已经被后世奉为战神。曹景宗在满朝文武面前,在文坛盟主沈约面前,在皇帝萧衍面前,大剌剌地自比霍去病,而且是用一种理直气壮、毫不心虚的口吻。

更绝的是,他用的还是“竞”

和“病”

这两个被沈约认为极难驾驭的韵脚。结果他用得浑然天成——“笳鼓竞”

写尽了凯旋的盛大排场,“霍去病”

更是神来之笔,把一个历史人物的名字巧妙地嵌进去,不但押了韵,还造成了强烈的对比冲击。霍去病二十四岁就病死,而曹景宗用这个“病”

字反问:我能不能比肩他?他的人生如此耀眼又如此短暂,而我的功业,是否也能像他一样,刻进史书的丰碑?

这不是在写诗,这是在用诗下战书。向霍去病下战书,向在座的文人下战书,也向历史下战书。那些饱读诗书的文臣们集体傻眼。他们构思半天,可能还在“竟陵”

“风景”

“感病”

之类字眼上打转,而曹景宗却用一种他们想都不敢想的雄浑笔力,把武将的豪情壮志抒写得淋漓尽致。沈约估计脸都绿了——他本想用两个最难押的韵脚让这个武夫出丑,结果反手就被教做人。

萧衍也大为叹赏,“诏令付国史”

——这四个字很重,意思是皇帝亲自下令,把这诗和这件事写进本朝的官方史书。曹景宗这一下,不但抢了韵,还直接抢进了国史。

这诗,也成了曹景宗一生最传神的注脚。他不是不会写,他只是不想像你们那样写。你们写的那些“风花雪月”

“清谈玄理”

,他可能压根看不上。他写诗,写的就是刀头舔血的生涯,写的就是马革裹尸的豪情。当舞台不给他的时候,他会自己抢过来,然后,惊艳所有人。

不过,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背景值得交代。曹景宗之所以对“儿女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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