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小学生吓哭了,掏出身上仅有的五毛钱。小混混嫌少,推了那孩子一把,孩子摔在地上,膝盖磕破了皮。
乞丐正好在旁边写字。
他停下来,看着那个小混混。
小混混被他看得毛,骂了一句:
“看什么看?疯子!”
乞丐没说话,拿起粉笔,在地上写了一个字。
那个字很大,一笔写成,像一把刀。
小混混不认识那个字,可他被那个字的笔画吓了一跳——那一下收笔,粉笔直接戳进了水泥地的缝隙里,咔的一声,断了。
小混混骂骂咧咧地走了,钱也没拿。
我后来查过那个字。
那是一个“止”
字。止戈为武的止,停止的止。
他不会说话,可他什么都懂。
班主任李老师有一次路过电影院门口,看见乞丐在那里写字。
他停下来看了一会儿,什么也没说,转身走了。
第二天,李老师在语文课上讲了一篇课文,讲完后忽然说:
“你们知道《满江红》吗?”
我们摇头。
他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那词。
他的粉笔字写得不差,可跟电影院地上的那些比起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他念:
“怒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念完了,他说:
“这词,是岳飞写的。岳飞是南宋的抗金名将,精忠报国,最后被奸臣害死了。”
他没有提那个乞丐。
可我知道他为什么要讲这词。
因为他看见了。
后来,我上了大学很少回镇上。
偶尔回来,路过电影院门口,那里已经推倒重建了小楼,只有旁边那个供销社,还是那个样子,地也是一样的,石头堆砌的路,偶尔一个裂缝里hIa嵌着一些粉笔屑,红的黄的白的,像褪色的彩虹。
乞丐早就不见了。
问了邻居,有人说他走了,去了外地;有人说他被家人接回去了;还有人说……不说了。
我宁愿相信他好了。
不再疯了,不再在地上写字,不再穿破衣服。
他回到了挂榜山那边的家,回到了他考上大学之前的日子。他可能还在写字,写在纸上,写在门上,写在田埂上。可这一次,不是为了消磨时间,是因为喜欢。
我喜欢这个结局。
哪怕它不是真的。
镇上的人提起这个乞丐,大多是一种复杂的表情——同情里夹着不屑,惋惜里掺着嘲讽。
“可惜了,那么聪明的一个人”
“读书读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