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得对。符合单光源的交通工具只有这两种。我暗自赞叹这个合理推断。
“应该就是您说的这两种。警方已排查案当日周边车辆的不在场证明,摩托车或自行车更合理。”
“毕竟大家注意力都在汽车上。”
“李主任观察很仔细。这么微弱的光线容易忽略。”
“谢谢。”
我拼命回忆昨夜反复查看的监控,试图想起是否见过自行车或摩托车。突然想起隔街摄像头拍到的白色自行车当时因衣着不同以为是路人,但若是预谋杀人,完全可能在盲区更换衣物。
“对了,其他监控拍到过一辆自行车。每晚九点到十一点出现。虽然光线太暗看不清,但确实装着车灯。”
“先锁定这辆自行车。”
朱检察官沉思片刻补充道:“不过李主任,最近天气这么冷。如果为雇凶杀人长时间蹲守,骑自行车的话……”
我们不约而同看向老爷爷。正盖着毛毯吃零食的老人瞪圆了眼睛。我抢先问:“老爷爷,您向警方作证说案当日见过嫌疑人?”
“嗯,是啊。”
“之前也见过他吗?”
“嗯,常来。好几次进来烤火,还买过热饮。我记性可好了。”
朱检察官代我提出请求:“老人家能来检察厅再作次证词吗?”
“行啊。”
“您贵姓?”
“都七洙。”
听到这个姓氏,我们震惊对视警局科搜系确认的垃圾袋非法丢弃者正是都姓。
我急切追问:“老爷爷在前边路灯下乱扔过垃圾吗?”
“啊?呃……那个算乱扔?我不知道啊……”
正要委婉追问,朱检察官突然亮出手机挡住我。他展示着在科搜系拍摄的垃圾袋特写,缴费单上“都“字清晰可见。老人心虚地干咳躲闪,游离的视线被朱检察官锋利的声音钉住:“当天还扔了刀吗?比菜刀稍大的尺寸。”
“没有!绝对没扔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