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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0章 犴达罕(第3页)

“轰!”

第二枪。驼鹿的头猛地一颤,不动了。

老人这才放下枪,从怀里掏出烟草袋,抓了一把撒在驼鹿身上。他用鄂伦春语低声念诵,曹大林听懂了几个词:“山神…感谢…不痛苦…”

等老人做完仪式,大家才围过来。近距离看,这头驼鹿更是巨大。刘二愣子试着抬了抬一条前腿,脸憋得通红:“我的天,这腿比我的腰还粗!”

曹大林蹲下身检查伤口。第一枪打得很准,从侧面打进,穿过肺部,从另一侧穿出。第二枪打中头部,是补枪,让猎物少受痛苦。

“好枪法。”

吴炮手由衷赞叹。

莫日根却很平静:“打驼鹿,就得这样。一枪打不死,它起狂来,能顶死人。”

开始处理猎物。这么大的家伙,处理起来是个大工程。

莫日根先放血——在脖子处割开动脉,用桦皮盆接住。血很快接满一盆,还有多的流到地上。老人说,驼鹿血比鹿血更补,但腥味重,得特殊处理。

然后开膛。这把刀比平时用的猎刀大一号,刀刃有半尺长。莫日根从下巴开始,沿着肚皮中线一直划到尾巴根。驼鹿的皮比想象得厚,刀刃划过时出“嗤嗤”

的声音,像在割厚牛皮。

腹腔打开,热气蒸腾。内脏完整取出:心脏有小孩脑袋大,还在微微跳动;肝脏像块磨盘;胃更是大得惊人,里面还有没消化完的苔藓和嫩枝。

“看这个,”

莫日根指着胃,“驼鹿主要吃水边的植物,嫩枝、苔藓、水草。所以肉带点水腥味,但嫩。”

曹大林让曲小梅都记下来:驼鹿的食性、内脏特点、处理技巧。这些都是宝贵的经验。

接下来剥皮。这更是个技术活。驼鹿皮厚,毛密,皮下脂肪多,剥起来费劲。莫日根和曹大林一起动手,先用刀在四肢、脖子处环切,然后从腹部中线向两侧剥离。

皮和肉之间有一层白色的筋膜,要用刀尖小心地分开,不能伤皮,也不能留太多肉在皮上。两人干了半个时辰,才剥下一半。

“歇会儿,”

莫日根直起腰,擦擦汗,“这活儿急不得。”

大家轮流干。吴炮手、杨帆也上来帮忙,刘二愣子腿没好利索,负责打下手。到太阳偏西时,整张皮终于完整剥下,铺在地上,像一张巨大的地毯。

皮子很重,湿的得有百十斤。莫日根说,熟好了能做两三件袍子,穿二十年不坏。

皮剥完,开始分肉。驼鹿肉多得惊人,初步估计,净肉得有四五百斤。莫日根按鄂伦春规矩分配:打中的人得大头,帮忙的都有份,还要留一部分带回屯子分给族人。

曹大林分到了一条后腿,约莫五十斤;吴炮手分到一条前腿;刘二愣子、曲小梅、杨帆、李干事各分到十斤肉;莫日根自己留了最好的里脊和心脏;剩下的二百多斤肉,用绳子捆好,准备拖回去。

“这怎么拖啊?”

刘二愣子看着那堆肉愁。

莫日根早有准备。他让大家砍了两根结实的树干,做成简易的拖架,把肉捆在拖架上,用绳子拉着走。这样虽然慢,但省力。

分完肉,还有一样重要的东西——鹿角。那对巨大的角还连在头骨上,莫日根用斧头小心地砍下来。每只角都有三四十斤重,角上的分叉多达十几个。

“这角能卖钱吗?”

杨帆问。

“能,”

莫日根说,“做工艺品,或者磨粉入药。但不如鹿茸值钱。”

除了肉和角,还有一些特殊部位:鹿鞭(生殖器),是壮阳药材;鹿筋,能做弓弦,也能入药;鹿尾,据说能治风湿;还有一样最珍贵的——驼鹿鼻。

“犴鼻是山珍,”

莫日根小心地割下驼鹿的鼻子,“熊掌、犴鼻、鹿尾、飞龙,是‘兴安四珍’。这个拿回去,炖汤,鲜得很。”

所有东西收拾妥当,太阳已经快落山了。大家拖着沉重的收获,开始往回走。路更难走了,拖着几百斤肉,每一步都吃力。

走了不到一里地,天就黑了。莫日根决定就地露营——拖着这么多肉,走夜路太危险,而且肉味会引来野兽。

找了一处相对平坦的地方,生起三堆大火。火光能驱赶野兽,也能给肉加温——莫日根割了几块肉,架在火上烤,算是晚饭。

烤驼鹿肉很特别。肉色深红,纤维粗,但烤熟后很嫩,带着特殊的香气。曹大林吃了一口,觉得和鹿肉、野猪肉都不一样——更粗犷,更有嚼劲。

“像牛肉,但比牛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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