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此瓜蔓连坐,势豪们不免担心,这案子真的按了内阁的意思办了,日后都会这么办了。
始作俑者,其无后乎?申时行要证明自己忠诚,当然可以,但不要太过分了!
朱翊钧和阁臣们的意见相左,最后的最后,内阁还是认可了皇帝的名单,处斩人数为二十四人,反迹昭彰的罪人。
这个结果,让势豪们长松了一口气,陛下终究是理性的,拦住了越来越极端的朝臣们,太白楼再次开始摆起了流水宴,当然有些声量很小的风力舆论在流传。
这根本就是皇帝和大臣们在演戏,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不要太明显了。
为了彰显皇帝圣明,为了让皇帝笼络人心,大臣们为了证明自己的忠诚,就是一场心照不宣的政治表演,这么拙劣的演技,势豪们居然还庆幸,简直是愚蠢至极。
这种声量很小的风力言论,很快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势豪们心里门清儿,还是那句话,现在陛下还肯演,等到演都不演了,装都不装了,就有的哭了。
在势豪们弹冠相庆,庆祝皇帝再一次守住了大明朝廷道德底线的时候,一个消息传到了京师,震惊了朝野上下,太子南巡的过程中,办了一桩案子,一件贪腐案。
保定蠡县知县贪腐钜万,贪赃枉法总计十三万银,被太子南巡过程中察觉,就地将其缉拿。
案子不大,之所以引起了震惊,是因为太子表现出了一副和光同尘的模样,把所有人都给骗了,甚至包括皇帝。
「治儿这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吗?」朱翊钧看著面前的奏疏,不确信是朱常治的功劳,还是地方为了哄太子高兴的把戏。
很多时候,皇帝、太子这类的贵人去视察地方,有一种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而地方官员就要投其所好,准备一些冤案,来满足这种政治需要。
蠡县知县这个官儿,不算大,不算小,贪腐的规模也不算多,不算少,一切都是那么正正好。
朱翊钧南巡数次,见过很多次这样的把戏,有的时候他配合一下,有的时候,他也懒得配合。
但这次不一样的是,蠡县知县涉嫌了对抗调查,太子朱常治在奏疏里表述的非常明确,他之所以将对方就地缉拿,就是因为对方对抗调查,在太子有所察觉的情况下,大肆销毁证据,还进行了杀人灭口。
如果这位知县,是为了朝廷和地方彼此安好,被献祭的角色,这对抗调查,就有点演技过猛了,巡抚、知府们没做好安抚吗?还是说这个蠡县知县自己不甘心这么被献祭?
朱翊钧下章都察院仔细调查,宣见了陆光祖,询问了其中究竟,他还专门宣见了出自保定的工部尚书辛自修,询问详情。
不问不知道,一问朱翊钧才确认了自己心里的猜测,这个知县,不是被献祭的,地方迎接太子出巡,没有安排相关的剧本。
地方迎检,也是有门道的。
大部分的知县都是进士出身,这都是统治阶级的自己人了,太子出巡,安排个民妇喊冤,就已经足够了,只有地方存在重大隐患,皇帝察觉到了一些情况,才会甩出一个自己人来转移视线。
这显然是太子自己察觉到的案子,一边和光同尘,一边暗中调查。
「陆阁老怎么看待这个案子?」朱翊钧询问陆光祖的态度。
陆光祖斟酌了一番后说道:「太子殿下办这个案子,还是有些快了,这难免有遗漏之处,臣请此案移交反腐司查办。」
反腐司总裁由大将军担任,反腐司从上到下,都是帝党、缇骑、番子,陆光祖这个意思是,太子年纪尚幼,能够现线索,已经很了不得了,这个案子,还是移交到朝廷继续处置比较稳妥。
太子可以做事,但不能做太多事。
陆光祖这番话,也是为了君臣父子和睦,才斟酌再三,说了出来。
「那就转交反腐司吧,不过陆阁老,这太子所到之处,皆是作陪之人,他是怎么看到这个案子的?」朱翊钧意有所指的问道。
反腐司归都察院和北镇抚司双重管辖,归陆光祖本人管,陆光祖为此入了阁做了阁臣,陆光祖要是安排个已经查明的线索,给太子刷功绩,也很正常。
可瞒著皇帝给太子刷功绩,那皇帝就要小心些了。
「这,臣就不知道了。」陆光祖眉头一皱,最终摇头说道,他当然听懂了陛下的话,他很明确的告知了皇帝,不是反腐司、都察院,把已经查到七七八八的案子,交给了太子去刷功绩。
陛下春秋鼎盛,还不是对太子表忠心的时候。
「行,朕问问治儿吧。」朱翊钧仔细思索了一番,确认了陆光祖的话为真,陆光祖没必要为了讨好太子,欺君罔上,太子还没有羽翼丰满到如此地步。
朱翊钧写信给了朱常治,询问他是如何做到的,怎么现这个案子的。
下榻鑫县县衙的朱常治,第二天就收到了书信,他看向了身边的人问道:「至忠,你说,要不要告诉父亲?」
「陛下垂询,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要给任何小人可乘之机,殿下,臣以为,理当据实以奏,不至父子失和。」钱至忠略加思考,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行,那我就把我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连环计说清楚。」朱常治听到了钱至忠如此说,觉得他说得对,立刻答应了下来。
钱至忠,是个独眼龙,养济院里的孤儿,为了保护妹妹被人打成了独眼龙,这个妹妹,打小就是个美人胚子,被皇后千岁和太后养在宫里,这美人现在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了。
这次太子南巡,钱至忠的妹妹没有随扈,钱至忠作为陪练,一直跟著太子。
钱至忠始终藏在太子的影子里,他真的很少引起别人的注意,钱至忠平素里表现的非常木讷,不善言谈,就做点保护太子安全的事儿,以至于随扈之人,都会忽略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