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全部技能是:制作一级魔药、施放标准盾牌咒、背诵十七世纪魔药大师帕拉塞尔苏斯的炼金术三十六条。
这些技能在麻瓜世界的价值是零。
她试过找工作。
市收银员。
做了三天。
因为不会用收银机被辞退。
经理说:“你连最基本的操作都学不会,我们没办法继续雇佣你。”
她试过工厂。
做了一天。
流水线上的机器声吓到了她。
她从来没有听过那么大的机械噪音。
霍格沃茨的走廊里最大的声音是皮皮鬼摔花瓶。
她在回家的路上吐了。
罗伯特那天晚上问她:“你就不能做一件正常人能做的事吗?”
艾拉没有回答。
她不知道怎么回答。
因为她确实不会做正常人能做的事。
她会做的事,只有巫师能做。
而她不能做巫师能做的事。
因为罗伯特不允许,因为魔法部法律不允许。
他恨魔法。
恨她是女巫。
恨一切他无法掌控的东西。
——
斯内普写到这里,停了下来。
他现自己攥笔的力度太大了。
他松了松手指。
深吸一口气。
然后继续。
艾拉生了一个孩子。
男孩。
她给他取了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约翰。(依旧使用《斯莱特林的混血王子主角的名字》)
约翰·普雷斯顿——不,约翰用了父亲的姓,姓什么并不重要。
但约翰从小就知道自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
他能让杯子里的水沸腾。
能让花园里枯萎的花重新开放。
能在被欺负的时候,让欺负他的人突然摔跤。
但他不能告诉任何人。
母亲说过。
“在外面,不要做任何不寻常的事,不然我们都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