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拉·普雷斯顿,出生于一个古老的纯血巫师家族。
家族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十二世纪。
祖宅的壁炉架上摆着十七代祖先的肖像画。
每一幅画像的鼻子都又高又直,下巴都微微扬起,眼神都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居高临下。
艾拉在霍格沃茨读了七年书。
成绩中等偏上。不算学霸,但也不差。
她擅长魔药学。
这是家族的传统。
普雷斯顿家族的每一代人都出过至少一位魔药大师。
她本可以继承这个传统。
但她在七年级的时候,爱上了一个麻瓜。——
斯内普的笔停了一下。
他把“爱上了”
三个字划掉。
重新写。
“遇见了一个麻瓜。”
爱不爱的,不重要。
或者说,太重要了,所以不能用这么轻飘飘的三个字带过。
他继续写。
那个麻瓜叫罗伯特。
工厂工人。
长得不算难看,但也不算好看。
中等身高,中等体格,中等收入。
什么都是中等的。
唯一不中等的,是他的脾气。
斯内普没有展开写罗伯特的脾气。
他只写了一句话。
“罗伯特不喜欢他无法理解的东西。而他无法理解的东西,远比他能理解的多得多。”
然后他写了婚后的生活。
艾拉离开了巫师世界。
普雷斯顿家族将她除名。
不是因为这个人连一个银西可都没有。
是因为她嫁的一个麻瓜。
纯血家族可以容忍贫穷。
但绝不能容忍背叛。
艾拉搬进了一个工人住宅区。
灰色砖墙。
霉的墙纸。
永远在滴水的水龙头。
她不会用洗衣机。
不会开煤气灶。
不会算麻瓜的钱——她分不清一英镑和十便士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