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停着大大小小的汽车,一些尚且完整,一些已经成为了空壳,这也是流浪汉们的居所。
然而为了建造一座足以容纳哥谭所有级反派的“城市”
,流浪汉们被从他们存身的地方驱逐了出去,就像是数百年前他们的先祖驱赶“印第安人”
一样。运气好的人被韦恩集团旗下的收容所带走,姑且还有了新的容身之所,运气不好的人则很快销声匿迹,甚至无法从其他人的口中得知他们的去向。
现在,这里成为了级反派们的乐园。
和许多人想象的,或者说,和宣传的不同,这些级反派……或者说,罪犯们并没有在刚进入这里的时候就打个你死我活,他们的行动甚至可以称得上井然有序。绝大部分并没有达到穷凶极恶的标准的罪犯都迅锁定了自己效忠的对象,然后跟随老大一起瓜分了相对完整的建筑。
即使在绝对的混乱之中,秩序也不会自己消失,它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存在,是人类为了活下去而制定的生存策略。绝大部分“赫赫有名”
的级反派会利用自己的名声招兵买马,毕竟无论是科研还是武器都需要启动资金,而且人的时间是有限的,当一个人在抢银行的时候,他一般不可能同时还要做炸弹和研究新的神秘妙妙小工具。
而能够限制这群级反派的也只有物资,阿卡姆之城的物资是有限且不易得到的,为了“人权”
,外界必须定期向里面提供食物,也不允许完全断开淡水供应,但无论是食物还是水,供应量都是有限的。这也符合阿卡姆之城的本意,毕竟所有人想看的就是这群级反派为了物资互相厮杀,要是他们真能其乐融融,大家看什么。
当然,需求引供给,在有百分之百的利润的时候,资本家愿意冒着一切的风险。一些有门路的级反派,比如鼎鼎大名的企鹅人,已经成为了哥谭市长的奥兹瓦尔德会向内出售食物和武器,换来一些金钱或者专利级反派的专利非常值钱。不过这些渠道也是有限的,毕竟谁都知道蝙蝠侠会注视着这一切。
如果说奥兹瓦尔德不想进去陪伴自己的老朋友们,那他就必须小心不露马脚。
在踏入这座阿卡姆之城的一瞬间,埃德蒙就感觉到了无数视线落在了自己的身上,在这些视线之中并没有多少善意,更多的是审视和戒备,不过事实肯定是如此,有能力闯入这座城市的人是少数,更不要说埃德蒙的面容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陌生的。埃德蒙也不管这些,他从猫头鹰法庭的典籍当中知道,能召唤巴巴托斯的地狱之门就在这里,他是来关门的。
不过要找到巴巴托斯的踪迹对于埃德蒙来说并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瓦沙克已经明确表明自己的力量要用在分开两个世界上,而巴巴托斯也并不仅仅是所罗门的七十二柱魔神之一。
瓦沙克在这一点上说得非常模糊,埃德蒙没搞懂,但至少他能理解巴巴托斯是个坏蛋,得想办法解决掉,防止巴巴托斯的降临。
在阿卡姆之城,埃德蒙也算是回想起了自己在年轻时去下城区锻炼医术的痛苦,他对下城区或者贫民窟没意见,真的没有,他同情任何拼命想要让自己过上更好的生活,却被世界不断打击的人,但是在下城区是基本没有环卫工人的。在街道上可以看到各种神秘的东西,用过的纸和塑料包装袋已经是比较干净的东西了,剩下的埃德蒙都没法说。
也就是在蝙蝠侠出现了之后,下城区的环境才有所改善,至少不再是那种普通的行走都算扫雷的情况了,大家标记领地也至少会找墙角。至于别的,或许还得等社会进步,甚至要过很多年吧,不过埃德蒙在莫比迪克岛上可以按照自己的需求严格要求。
而这里,只有级反派和他们的小弟,没有任何环卫工人,想要奢求环境多好也是不可能的,埃德蒙想象不出稻草人或者小丑穿着围裙搞什么“垃圾不落地,哥谭更美丽”
的神秘工作。在地面和街道上布满了各种各样的污垢,有帮派火并留下的弹壳、火药,各种各样的人民碎片,食品包装袋,针管,甚至解决生理需要的痕迹。
埃德蒙觉得要是这是斯特兰奇搞阴谋的地方,他该多有信念感啊,同样有信念感的还有革翼,要选择这个世界,革翼需要受多少苦啊。
话虽如此,埃德蒙也不是很想把自己宝贵的同情心浪费在同情革翼的身上,他只是在想自己有情有义的平衡车。幸好他会魔法,可以用魔法过滤这种与毒气相差无几的东西,顺便让自己飘浮起来脚不沾地,他前行在街道上。在埃德蒙思考着,要不要找几个“老熟人”
问问情况的同时,一个看穿着打扮非常普通混混的人走了过来。
埃德蒙看着他,微微眯起了眼睛。
埃德蒙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人是奉命来试探自己的,目前倒是不好确定对方是谁的手下,不过是谁的手下都不要紧,因为埃德蒙也正好缺一个向导。在那个小混混叫嚣着,问埃德蒙“你知不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
的时候,埃德蒙相当嚣张地轻笑了一声:“是谁的地盘不知道,但可以看出应该是挺没用的家伙的。”
小混混红温了。
或者说,他表现出了一种因为自己所在的帮派和自己敬爱的老大被侮辱之后愤怒的态度,但实际上态度如何还不能确定。理由也很简单,正常人都知道,在阿卡姆之城出现的人就不可能是什么软脚虾,也不会有搞不清楚状况就来耀武扬威的类型。隔绝阿卡姆之城和哥谭的墙在走私者的面前可以随意越过,然而对更多人来说,这又完全是天堑。
能在这个鬼地方生活这么久的小混混,不管实际战斗力如何,智商都不可能有问题,一个会这样有恃无恐的家伙不可能是弱者,绝对会是什么自己惹不起的家伙。然而他也很清楚,自己的老大和帮派当中的其他人都在看着自己的表现,要是自己表现出哪怕丝毫的对老大的不满或者不忠,都有可能会被直接优化掉。
毕竟阿卡姆之城的生活条件确实日渐恶劣,资源也逐渐减少,虽然目前除了几个原本就有这种问题的级反派之外还没有出现人吃人的惨剧,但很难说最后事态会不会恶化到这个地步。
至少小混混不希望自己成为先被淘汰的那一个。
埃德蒙向前一步,他对着小混混念诵了一个侦测阵营的咒语。理论上会被关进阿卡姆之城的人,哪怕是小混混手下也会有不少于五条人命,毕竟陪审团是布鲁斯选的,布鲁斯无法阻止阿卡姆之城的建立,但还是拼尽全力阻止了更多人被关进阿卡姆之城当中。
可以说,以埃德蒙查找到的资料,最初阿卡姆之城要关押的可不仅仅是手上血债累累的级反派和帮派份子。
最初,筛选是否要被关进阿卡姆之城的方法是看他们的犯罪次数,一旦有多次犯罪记录,就会被关进阿卡姆之城。但是问题就在这里,哥谭有犯罪记录的人本来就多,还有一大堆针对流浪汉和穷人的口袋罪。也就是说,只要想把你关进监狱创收,警察完全可以说你有“衣冠不整罪”
或者“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
,把你抓起来。
没钱保释就坐牢,留下犯罪记录,出狱之后背上贷款,又因为还不起贷款继续坐牢,有些人因为还不起贷款进监狱的次数可能比级反派还多,毕竟级反派也不是每天越狱的。
总之,因为布鲁斯的运作,是否被关进阿卡姆之城的判断标准变成了罪行的轻重,这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最糟糕的一天”
的出现,但埃德蒙还是认为自己在动手之前得先侦测一下。毕竟他们又不是猫头鹰法庭的畜生,每一个毛孔都在向下滴落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不过面前的人不是例外,埃德蒙看到了不少犯罪记录,还都是重罪,在确定了这一点之后,埃德蒙就觉得自己不需要手下留情了。
“你*哥谭粗口*的要干什么?”
那个混混尖叫了起来,虽然他不知道生了什么,也没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有任何不适,也依然能猜到埃德蒙在做的不是好事。而埃德蒙又一次念出了咒语。
“告诉我,你的老大是谁,在哪里,”
埃德蒙说,他的声音带着一种诡异的韵律,就像是塞壬的歌声,“告诉我,那个躲在你身后潜身缩的,愚昧的家伙在哪里。”
而混混的眼神在一瞬间变得空洞,他缓缓抬手,给埃德蒙指出了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