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把影子拉得很长。她想起岑复——那个常年礼佛的男人,总在书房里读经。
还有岑志远,那双阴狠的眼睛,总藏在无框眼镜后面,嫉妒着她被“哥哥”
宠着。
她现在要走了。所有那些标签,岑家养女、钟生情人、公关人,都要撕得干干净净。
像有人把她胸腔里的某根弦,轻轻抽走了。
她终于不用再替谁洗白,不用再在半岛酒店的包厢里,笑着把支票推过去,封住别人的嘴。
她拿出LSE的接收函,看了很久。
她想起十七岁前,爸爸教她背的那句诗——“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现在,她要自己乘风了。爸爸会为她骄傲吗?
最后一天,她把公寓钥匙留在信箱里。给欢欢发了条消息,只有两个字:保重。
夜里十一点,她拖着箱子下楼。
坚道的雨幕里,没车停着。
钟聿衡这次没来。她不知道是该松一口气,还是该觉得更空。
出租车开向机场时,她靠在后座,闭上眼。
窗外灯火一闪一闪,像旧电影的胶片。
她想,这大概就是最后的准备了。把心里的那座钟塔,一砖一瓦拆掉。把想念,裹进最深的抽屉。
等飞机起飞那一刻,她会看着维港的灯,慢慢沉进云里。
二十四岁的岑念。终于,干干净净地,走自己的路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2章伦敦一次也没有
凌晨两点的赤鱲角机场,像一只巨大的、半梦半醒的怪兽。
岑念穿了一件松松垮垮的灰色连帽衫,长发没打理,就那么垂着。
排队托运的人不多。
前面的男生正对着屏幕笑,一口白牙,说着听不懂的伦敦郊区口音,笑声很烫。
她盯着地板,冷色的纹路横七竖八,像钟聿衡书房里的那张大理石长桌。
那天晚上,钟聿衡在那儿坐着,指尖点了点桌上的卷宗。
烟草味很淡,他没抬眼,漫不经心地翻着一份卷宗,连头都没抬。说,念念,留在中环这不好吗。
他说得那样理所当然。那双眼里的深沉,如今想来,依旧难忘。
“小姐,护照和登机牌。”
职员的声音像铁片滑过冰面,生硬地切断了她的回望。
岑念的手指颤了一下。递过去的那本护照,皮套已经磨旧了。那一刻,她心跳快得要撞破胸腔。
她总觉得这机场里到处都是他的眼睛,只要那个职员在键盘上敲错一个字母,全港的离境闸口就会咔哒锁死。
接着,那辆黑色的劳斯莱斯会像夜色里悄无声息的巨兽,慢条斯理地停在门外。
他总有办法,不是吗。
回忆再次被打破。
“去伦敦?”
职员没抬头。
“嗯,读书。”
她说这两个字时,声音在嗓子里滚了几圈才出来。不是“去英国”
,是“读书”
。
这两个字被她藏在舌尖下,捂了多年,几乎生了锈。
“行李超重了两公斤。”
职员皱眉。
岑念在那一瞬间,有些恍惚。
行李箱里只有几件旧衣服和那本卷边的笔记。
她抿了抿唇,弯下腰,在大庭广众之下拉开了拉链。
空气静得发沉。她从箱底翻出那件黑羊绒衫。
那是去年圣诞,他亲手给她披上的,说是山羊腹部最软的那层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