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尔迟疑片刻,目光掠过她身上的男装,又小心翼翼地问:“小姐,需要我为您的……侍女准备住处吗?”
这个年轻人已经意识到了什么,却体贴地没有说破。
“不用,给我准备一间客房就好,附近的旅店也行。还请转告约翰·班克斯爵士,布雷特先生会暂住几天,照顾洛克先生。”
西尔的脸上掠过一丝惊讶,但他什么也没有问,郑重地点了点头。“先生,我把茶放在桌上了,您若有任何吩咐,请随时叫我。”
说完,他向她行了一礼,退出房间。
真是一个体贴又谨慎的年轻人。他已经明白了一切,却没有将洛克的规矩搬出来阻拦她,而是默默替她保守秘密,也给了她一个留在自己主人身边的机会。
薇薇安在床边坐下,望着洛克苍白的脸,拿出手帕,轻轻擦去他额头上的汗珠。高热已经退了,身体却被持续的高热耗尽了力气,病人还在昏睡。
才刚刚入秋,壁炉里的火却烧得很旺。薇薇安解开马甲,又松了松领口,起身走到桌边,端起西尔替她准备的茶。
一张纸从码放整齐的笔记下露出了一角。她扫了一眼,伸手将纸抽了出来。
《爱情与猫》,她很多年前就读过的诗。
午夜的猫儿向彼此倾吐爱意,
最懂得热恋者的刺痛与煎熬。
我向你们的抓痕和破烂的皮毛求证:难道爱情,不过是几声呼噜般的讨好?
你们凭经验知道,那阵热病很快便会过去,
咪咪的娇声持续不了多久,转眼便成了街头的浪荡猫。
男人跋涉千里,
猫儿踏遍屋瓦,
都在争斗中冒着流血的风险。
可猫儿若从屋顶与墙头跌落,
总能四爪稳稳着地,
翘起尾巴,扬长而去。
当年,她第一次读到这首诗时,纸上的字迹还是彼得的。而眼前这张纸上,是西尔的笔迹。
她不知道时隔多年,西尔为什么也会将它抄下来,是洛克向他提过吗?
那个时候,薇薇安以为自己看懂了这首诗:在洛克眼中,爱情不过是动物本能的冲动,是让人失去理智的“热病”
。
可现在,她又有些不确定了。
洛克是在讽刺人类为了爱情做出的蠢事,不如猫洒脱,还是在感慨连他自己,无法像猫一样扬长而去?
薇薇安看向床上的男人。他半靠在枕头上,双眼紧闭,呼吸平稳。
她第一次读到这首诗的那个时候,曾对他说,她表达对他的感情,与他是否回应无关。
当时,她是真的这样认为。
她来自现代,爱一个人是她自己的事。她可以接受得不到回应,也自信自己不会纠缠,不会因他的拒绝而受伤。
可事实证明,她没有她想象得那么洒脱。
如果洛克明确地告诉她他不爱她,她可以转身就走,难过一阵,然后继续生活。
可洛克没否认他对她的感情。他承认他对她有同样的感情,却又将感情限制在精神层面。
一般的男人不是应该反过来吗?只想得到身体,不愿交付真心。
而且洛克还不是吊着她,他是真的相信,灵魂的亲密已经足够,身体的欲望只会带来混乱和风险。
所以她才放不下他。
如果洛克根本不爱她,或者是唐璜一样的风流男子,她反而不会这么纠结。
人一旦在感情里得到了一点,便会想要更多。
薇薇安也不例外。
得到洛克的心,就想要他的身体,想要他不仅是她思想上的知己,也是世俗意义上的、完整的伴侣。
虽然他拒绝了她,可她却退不回去了。
来之前,她一遍一遍告诉自己,只要确认他还活着就好,告诫自己,只要他平安,就不再要求更多。
可当她看见他平安躺在这里,在他的房间里再次读到这首诗,她还是会生气,会难过。
难道她应该妥协吗?
不行。
有些男人可以将妻子、情人和知己分开,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去找妻子,有了欲望就去找情妇,需要理解时再去找知己。
她做不到。
她无法将自己分成两半,一半来爱洛克、理解他、陪伴他;另一半再给另一个男人,只为了满足身体的需要。
这是她最后的倔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