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项,方建国老厂。」
会议室里有一瞬间安静。
许曼宁的表情很细微地动了一下。
盛和当然知道野月接触了第二家工厂。正因为知道,今天这张谈判桌才没有继续拖下去。
法务把补充协议第二页调出来。
条款里明确写着:长夜系列试产及备用批次由方建国工厂承接,盛和不享有该系列排他生产权;若月白系列发生连续交付风险,野月有权启用备用批次方案,盛和应配合提供与月白系列已确认包材、标签、批次追溯相关的必要交接信息。
盛和生产负责人脸色不太好看:「必要交接信息范围要限定,不能涉及我们内部工艺。」
「可以。」林听晚说,「野月也不要求你们交出内部工艺。限定为野月提供或野月拥有权利的包材版面、标签编码规则、批次追溯字段和质量放行状态。你们自有流程和设备参数不在范围内。」
苏禾接过话:「但质量放行状态必须包括未放行原因。不能只写合格或者不合格。」
法务继续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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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一条核对下来,时间走得很慢。
账期条款被翻到时,赵岩坐直了身体。
盛和上一版坚持九十天,野月给过六十天。今天的修订版里写成:基础账期四十五天,首批恢复合作订单按三十天结算,连续三个月无重大质量异常、无逾期交付后,部分稳定批次可延长至六十天;涉及特殊原料预采和定制包材的部分,按比例预付。
赵岩盯着那几行字看了好一会儿。
这是野月目前能承受的范围。
不轻松,但不会把现金流压断。
「预付款比例要和对应采购凭证绑定。」他开口,「盛和提供采购合同或下单凭证后,野月按约定比例支付;如果该批次取消或调整,未实际占用的部分要冲抵后续货款。」
盛和财务代表犹豫片刻:「可以,但取消责任如果在野月……」
「按责任归属承担。」林听晚说,「写清楚。」
于是法务又加了一行。
延迟交付赔付条款则比上一版更细。
延迟二十四小时以内,盛和需承担紧急物流差价和野月因此产生的客服补偿成本;延迟二十四至七十二小时,按延迟批次货值比例阶梯赔付;超过七十二小时,野月有权调整排产、启用备用供应商,并追偿直接损失。
盛和法务对「直接损失」四个字反复确认。
林听晚没有扩大口径。
「我们不写虚高的惩罚性数字。」她说,「但必须让延迟有成本。以前口头催、电话催、靠关系催,最后承担用户投诉的是野月。以后按条款来。」
许曼宁低头看着自己的文件,没说话。
她想起上一轮,林听晚坐在这里时说过,用户不是可以抵押出去的资产。
今天,这句话落成了更具体的合同语言。
用户数据条款被单独拎出来核对。
盛和原本要求共享销售转化、复购周期、用户画像和营销反馈,用于「产销协同」。
这一版已经被删得很干净。
最终文本写明:野月仅向盛和共享与产品质量投诉、批次售后、包装破损、口感异常、运输泄漏等生产质量相关的数据;共享范围以批次、生产日期、问题类型、数量、处理结果为限,不包含用户姓名、联系方式、消费偏好、用户画像、营销触达反馈、复购标签及其他与个人信息或商业营销资产相关的数据。
盛和市场部的人忍不住说:「这样我们很难做前置判断。」
林听晚抬眼:「你们需要判断的是哪一批次出现什么质量问题,不是哪个用户为什么复购。」
「如果有口味偏好反馈——」
「由野月整理为产品建议,不提供原始用户数据。」林听晚打断得很温和,「这一条没有再谈的空间。」
会议室里再次安静下来。
许曼宁合上笔帽,点了一下桌面。
「按野月版本。」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