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锁线时间。」
「盛和在收到野月定金、确认包材设计稿、确认首批需求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确认试产日期、量产日期、产线编号、预计出厂日期和到仓日期。确认后,该生产窗口不得因盛和内部调度单方取消或后移。」
吴榛立刻说:「产线编号也要写?这太死了。」
「可以写主计划产线和备选产线。」
林听晚看向他。
「但不能只写‘按工厂安排’。如果连哪条线生产都不明确,后面质检留样、产线清洗记录、异常追溯都无法对应。」
吴榛闭了闭嘴。
这个理由他反驳不了。
林听晚继续:「第二,延期通知。」
「盛和如预计无法按确认排产节点完成试产、量产或出厂,应至少提前四十八小时书面通知野月。通知内容包括延误原因、影响批次、影响数量、预计延误时长、拟采取措施和新的排产方案。」
戴法务问:「如果是突发设备故障,四十八小时做不到。」
「突发故障可以在发现后十二小时内通知。」
林听晚说。
「但要附设备异常记录、维修预计时间和对野月订单的影响判断。不能等到交付当天才说排不上。」
罗明沉默了一下。
盛和不是没有这样做过。
有些客户被临时挪线,到了出货前才知道。
如果客户弱一点,就接受顺延。
如果客户强一点,就补一点运费或者给下次折扣。
合同里不写,处理空间就大。
林听晚现在要把这个空间缩小。
「第三,替代产线。」
她把下一条推出来。
「因盛和原因导致原定产线无法按期生产的,盛和应优先安排同等资质、同等工艺能力的替代产线,并保证替代产线满足双方确认的配方、灌装、杀菌、质检和留样要求。替代产线不得降低产品质量标准。」
吴榛说:「替代线不是随便切的。不同线的灌装速度、封口参数、二氧化碳稳定性都不一样。」
「所以要提前列备选,而不是临时找。」
林听晚说。
「如果没有合格替代线,就如实写无替代方案。野月会根据风险决定是否启动备选厂。」
许曼宁的脸色又变了一点。
备选厂这三个字没有大声说,却是一枚钉子,钉在盛和的弹性空间里。
罗明问:「包装物料呢?如果包材没到厂,排产延误不能算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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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林听晚点头。
「第四,包装物料到厂责任。」
她把责任拆开。
「野月负责按双方确认的时间完成包装设计定稿、文件确认、打样签样和付款。若因野月未按期确认设计、未按期付款或变更包装方案导致包材延期,排产相应顺延,责任由野月承担。」
戴法务刚要点头,林听晚又说:「但如果包材由盛和代采或指定供应商采购,盛和负责下单、跟催、到厂验收和异常通知。包材到厂后如发现规格、材质、印刷、喷码区域、箱规不符合确认样,按采购责任和验收记录判断,不得笼统归为野月包材问题。」
周敏低头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