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掉“感谢”
。
又加上一句:
【请问您是通过何种渠道取得我的个人邮箱?】
这句话很重要。
如果他真是善意,就该能解释清楚。
如果是盛和试探,也会在这里露出破绽。
发送后,林听晚把电脑合上,起身倒水。
杯子里的水还是温的。
窗外的天色已经暗下来了,写字楼的玻璃幕墙反射着对面街道的路灯,一块一块的橘黄色光斑。林听晚站在窗边,看着那些光斑在玻璃上移动,像某种缓慢的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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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子里的水还没凉,邮件就回了。
周既白的回复依旧简短。
林小姐:
你的邮箱来自你当年提交外部评估材料时的邮件抄送记录。该记录保存在见山资本项目评估归档中,未通过盛和现员工获取。
我理解你的顾虑。
B版预案事项和野月项目可完全分开。如你不愿接触项目,我仍可在合法合规前提下,仅就“文件存在及评估时间”
提供事实说明。
附件资料为野月授权我转发,可不下载。
另外,你在B版里写过一句话:危机处理中,品牌最先失去的不是销量,而是用户相信你会负责的理由。
这句话,我记得。
林听晚看着最后一行。
很久没有动。
那句话确实是她写的。
不在第一页。
不在标题页。
在B版预案第十八页的备注区。
如果不是认真看过,不会记得。
窗外天色慢慢暗下来。
盛和的通知、处分、背调、流言,还压着。
林听晚没有突然觉得自己得救。
也没有因为一个投资人的邮件,就相信世界重新公平。
林听晚把那封邮件单独拖进新建文件夹。
文件夹名称不是“机会”
。
也不是“野月”
。
林听晚敲下四个字:外部机会。
然后又停了一秒,在后面补上括号。
(待核验)
这样才对。
一封邮件不能替她洗清处分。
一个投资人也不能替她从盛和的流程里脱身。
周既白能提供的,只是一条事实旁证:B版预案曾经存在,且在外部评估阶段被看见过。
这条旁证重要,却不能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