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想要我闺女过上好日子。”
我说:“那我祝你闺女过上好日子,但我还是想吃肯德基。”
胖子叹了口气,说你是真没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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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上车那一段,我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不真实。
黑色大巴停在官道上,车门开着,车灯亮着,像一条通往安全的通道。但女尸站在客栈门口,红嫁衣在车灯下变成惨白色,脸被头遮着,手指甲有三寸长。
我们三个人并排站着,距离大巴五十米,距离女尸一百五十米。
胖子的腿在抖。不是因为怕——当然也怕——是因为他跑了两百米,体力已经透支了。阿莹的手在抖,铜镜在她腰间晃来晃去,镜面反射着车灯的光。
我的手也在抖。但我的脑子没抖。
我在算距离。五十米,跑过去需要多少秒?以我的度,大概七秒。阿莹五秒,胖子十秒。女尸的度呢?一步顶普通人三步,从一百五十米外追过来,大概需要——四秒。
操。
追上是肯定的。
但我们有鬼物。符纸能抵消一次锁定,铜镜能让它停五秒。如果顺序安排得当,我们三个都能上车。
我当时把这个计算在脑子里过了一遍,然后说:“跑。”
胖子跑在最前面,圆滚滚的身体在月光下一颠一颠的,像个弹力球。阿莹第二,我最后。
我回头看了一眼——女尸动了。一步,两步,三步,度比我预想的还快。
胖子上车了,摔进了车厢。
阿莹上车了,回头伸手拉我。
我还有十米。
女尸离我二十米。
十米对我来说是六步。对女尸来说是两步。
我在第三步的时候感觉后背一凉——不是风吹的,是它的指甲碰到了我的衣服。
然后阿莹的铜镜亮了。
镜面映出女尸的脸,它停了一下。就一下,但够我跑完剩下的三步了。
我扑进车门,阿莹一把拽住我的胳膊,把我往里拉。女尸的手抓到了车门边缘,指甲在铁皮上划出刺耳的声音,像指甲刮黑板。
小时候最怕听这个声音,长大了还是怕。
然后车门关上了。女尸的手缩回去了。
我躺在车厢地板上,大口喘气,心想:活着真好。
胖子趴在座位上,哭着说:“闺女,爸活着回来了。”
阿莹瘫在座位上,看着我,笑了。
我也笑了。
然后我说:“我想吃肯德基。”
胖子笑出了声,鼻涕泡都吹出来了。阿莹捂着嘴,笑得肩膀直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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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开了。
窗外的黑暗变成了阳光,荒野变成了城市。站牌上写着三个字:“终点站。”
司机摘下帽子,冲我们笑了一下。
我认出了那张脸——陈三更。死在第一夜的货郎。
他变成了大巴司机。
我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这副本的生态链还挺完整的。死人变鬼,鬼杀活人,活人上车,车归死人开。循环利用,环保。
胖子没认出陈三更,阿莹也没认出。
我没告诉他们。
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