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七点二十,伯爵从壁炉里出来了。这次不是试探,是动真格的。整个庄园都在烧,他从火焰里瞬移出来,一步跨老远,跟开了闪现一样。
我们七个人往马厩跑。碎石路上跑得我脚底板生疼,但我顾不上疼,因为伯爵就在后面。
小伍跑得慢,老赵拉着他;苏晓跑得还行;眼镜跑得跟个兔子似的,看不出来社恐的人爆发力这么强;红姐抢跑,静姐垫后。
我跑在中间,手里攥着怀表,脑子里在算:马厩到我们当前位置的距离,伯爵的瞬移速度,马车的出现时间,每个变量的置信区间,综合概率——
算个屁算,跑就完了。
最后关头,伯爵抓住了我的脚踝。那只焦黑的手烧得我脚脖子生疼,我低头一看,他的脸离我只有半米远,两只蓝眼睛跟俩探照灯似的,嘴里念叨着“第13夜……留下来陪我……”
我当时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恁娘嘞,我可不想搁这儿陪你过什么第13夜,我还得回去吃肯德基呢。
我从口袋里掏出戒指塞他手里。那戒指是伯爵的遗物,上面刻着家族纹章。他低头看了一眼,火焰的手松了一下,就那一瞬间,我抽脚跳上了马车。
车门一关,幽灵马一声嘶鸣,车就飞出去了。我透过车窗往后看,伯爵站在马厩门口,手里攥着戒指,两只蓝眼睛盯着马车越来越远。
那眼神,我说不上来。是恨?是怨?还是不舍?
也许都有。
也许什么都没有。
结尾:回家的诱惑
马车把我们送到了副本出口。白光一闪,我又回到了现实世界。
我第一件事不是写论文,不是回实验室,而是直奔肯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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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香辣鸡腿堡,一份薯条,一杯可乐。”
服务员问我:“还要别的吗?”
我说:“再来一对香辣鸡翅。”
坐下来咬第一口汉堡的时候,我感觉整个人都活了。什么埃塞克斯伯爵,什么哭泣的侍女,什么十二夜,全都给我往后稍稍。这一刻,只有汉堡是真的,可乐是真的,薯条是真的。
我吃得正香,手机震了。老赵发的消息:“出来吃个饭?”
我回:“已经在吃了。”
“吃的啥?”
“肯德基。”
“你是有多爱吃肯德基?”
“你不懂。这不是肯德基,这是活下去的意义。”
老赵发了一长串省略号,然后说:“下个副本一起?”
我想了想,回了个:“再看吧。”
其实我知道,下个副本还会遇到。副本玩家就这么些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但我不想跟任何人组固定队,因为固定队意味着感情,感情意味着非理性决策,非理性决策意味着死亡概率上升。
这就是我的逻辑。冷酷吗?冷酷。有效吗?有效。
但我吃完汉堡擦嘴的时候,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画面——老赵在马厩门口替我挡的那一下,他那张刀疤脸上写的不是“我不怕”
,而是“你快跑”
。
我承认,那一瞬间,我的人性开关松动了一下。
就一下。
然后我就把它按回去了。
理性万岁。
肯德基万岁。
活着回去,比啥都强。
——全文完——
(对了,最后补充一句:那个副本里头的布娃娃我后来查了一下,说是侍女的“孩子”
。其实她没有孩子,布娃娃是她精神失常后认领的替代品。这事儿听着挺惨的,但我不同情她。为啥?因为她杀了阿杰。惨归惨,杀人归杀人,一码归一码。恁说我冷血?中,我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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