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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4页)

陶逍在玄关处换好拖鞋,把钥匙挂到毛毡板挂钩上,再慢条斯理地把小狗外出用具收拾好。

棉花等不及了,开始用爪子扒拉柜门。等主人走过去把柜门打开,从中拿出一罐鸡肉罐头,小狗立刻乖乖坐好,前爪并拢,尾巴也不摇了,整只狗进入一种高度专注的待命状态。

这一小段时间便是棉花最听话最安静的时候。

陶逍把罐头倒进洗好的慢食碗里,一放到地上棉花就一头扎进去,有如饿狗扑食。他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垂下眼睫,不自觉回想起今天下午的点点滴滴。

谢延的眼睛很好看。偏棕的瞳色,眼角略微下压,不笑时显得冷淡,笑时便化为明朗,予人如沐阳光的感觉,让人情不自禁想要亲近。

在路灯底下触碰谢延下眼睑的时候,陶逍的动作很稳很轻,没有丝毫抖动。他算是练过的,以前给棉花清理眼睛的时候也这样,要快、要轻,不能让对方不舒服。

可谢延不是棉花,谢延的眼睫要比棉花长一些,眼睛好像也比记忆中的颜色要深一点,虹膜边缘有一圈很细的深色纹路,在灯下映得很是清楚。他只能强迫自己把注意力放在那根白色的短毛上,用指腹压住下眼睑,小指侧边轻轻一刮,整个过程用不到五秒就完成了,是个再简单不过的任务。

完成以后,陶逍退开的度也很快。他深知自己不能在这个距离和谢延对视太久,否则他会忘了自己现在应该扮演的角色是帮忙处理异物的普通同事,而不是曾经可以在大部分时间和他亲近的亲密对象。

棉花吃完了罐头,舔着嘴过来蹭他的脚踝。陶逍弯腰揉揉它的头,然后去洗手间洗手。冷水冲在手背上,顺流到指节间,左右手交叠揉搓几下,碰过谢延的手并没有被打上什么特别的烙印,但就是会让人时不时惦记起皮肤相贴时的温度,恍然间再度感受到对方眼球在指腹下微微转动的那一下,令人心绪难安。

谢延听话地往左看时,整个人的姿态是完全打开的,毫不设防,就好像陶逍还是那个他可以无条件信任的人,就好像……他们从未分手过一样。

陶逍想起当初领养棉花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小狗仰着脸看人的时候让他无端想起了大学时期,两个人下午在空教室自习,小憩后他一睁眼就看到了趴在他旁边替他遮光,还在半眯着眼睛对他笑的谢延。

温暖的,体贴的,属于陶逍的谢延。

他还是想要亲近谢延。普通同事站近一点说话、一起下班去地铁站之类全都满足不了他。陶逍想要的是以前那种可以在很多时候触碰对方的亲近,可以闻到对方身上气息,稍微偏一下头就能索求亲吻的那种最好。

然而谢延现在和他的关系只是普通同事,更准确地说,是关系稍微缓和一点的普通同事。

他现在还是没能读懂谢延到底在想什么。对方不再像前两年那样躲着他避着他,也对他现在和从前不一样的主动没有表示出任何抗拒举动。难道是在试探?出于念旧?还是因为最近加班太少闲得慌所以找点事做?

陶逍不想将谢延的种种变化归结到对方已经放下过去这一缘由上,因为只有两个人共同承载这份难以言喻的情感,都还有不舍,才能让他安心。

他又想起谢延在团建真心话环节说“一个月前谈了恋爱”

时,他直觉的假的;在伞下说是他主动追求的,他也觉得是假的。但这些直觉都没有证据,只凭靠他对过去的谢延部分了解推测,准确率也尚无定论。

陶逍很早就知道谢延是一个不好读懂的人。大学时期他花了将近一个学期才确定谢延对他有意思,而在那个学期里谢延对他的态度从“普通同学”

到“经常一起吃饭的同学”

,再到“会主动帮他占座的同学”

,进化曲线缓慢得像蜗牛在爬,任谁看了都只会觉得两个人只是较其他同学来说关系要好一些,再上升也升不到谈恋爱的程度。

笨手笨脚的青涩初恋……一切本该止步于过去,经过时间沉淀后逐渐变成能被舍去的回忆。就像陶逍舍去很多生活里不必要久留的东西一样,放下才是最好的选择。

可陶逍放不下,只要有关谢延,他就放不下任何。

“……”

反应过来时已经洗了很久,手都要搓红了。陶逍关上水龙头,撑在洗手台边缘,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表情很正常,型也不乱,除了白T难免因为挨小狗近而沾到几根狗毛以外一切稳定。看起来什么都没生过,陶逍的心绪却仍然烦躁非常,难以平复。

有必要如此吗?只是帮着处理了个小问题,两个人离得近一些而已。

“……没出息。”

陶逍叹气,低低骂自己一句。

客厅里传来棉花扒拉玩具的声音,陶逍走出来,看到萨摩耶正叼着前些天新买的毛绒球在茶几和沙之间来回冲刺。精力还是旺盛得很,看来下午那点运动量对一只两岁多的萨摩耶来说根本不值一提。

陶逍在沙上坐下来,棉花立刻扑上来撒娇要玩下午玩过的巡回游戏。陶逍看了一眼时间,已经不早了,明天要上班,过会儿还要给小狗做清洁,再清理它到处踩来的狗爪印。

贪玩的小狗没有时间观念,陶逍自知工作日陪它的时间相对周末要少太多,就没能抵抗棉花的耍赖攻势,拿起毛绒球丢了出去。等棉花捡回来,他又开始对着小狗说话:“你觉得他看得出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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