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从嘉在马球上的名声虽不及他胞弟李从心那般响亮,可论起真本事,却远在胞弟之上。
早年父亲尚在人世的时候,他无需扛起国公府的重担,也曾是个鲜衣怒马的“纨绔子”
,马球、捶丸、蹴鞠……他无一不通,无一不晓。后来虽多年不曾碰过球杆,可在军营中磨练出来的一身骑射功夫,却让他的击鞠之术愈发凌厉果决,出手即是绝杀,寻常人根本防不住。
让他来指点温颂宜,绰绰有余。
不过寥寥数语,他便将温颂宜接球时的错误姿势,和多年积攒的坏习惯一一指出来,连挥杆时肩膀应该下沉多少,他都报得精确无误,跟拿尺子在她身上量过似的。
在他的指点下,温颂宜接球的准头肉眼可见地上涨,十次里有七八次能稳稳接住,连带着挥杆的姿势都利落了不少。
“便是这个感觉。你已经摸到关窍,接下来只消多练几遍,把熟练度提上去,便不会再出岔子。突厥人虽比咱们更擅马上击鞠,却也不是铁打的不败之身。你只管稳住心神,把自己该做的事做到位,不给她们留可乘之机。时间拖得越久,她们就越容易急躁,一旦阵脚乱了,你们反攻的机会自然就来了。”
李从嘉站于场边,一边提点,一边挥杆击球。
鞠球以一个极为刁钻的弧度飞旋而出,径直朝着和温颂宜完全相反的方向掠去。
青骢马迅速掉头,在风中疾驰。温颂宜随之压低身形,胸脯紧贴马背,眸光牢牢锁住那颗来势汹汹的鞠球,待它逼至跟前,猛地横臂发力。
“噔!”
鞠球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不偏不倚,正入球框。
李从嘉眼底浮起笑意,不加掩饰地夸赞她:“做得很好。”
温颂宜长长吁了口气,压在心头的那块大石总算松动了几分,见他还立在原地,不由疑惑:“你不上马跑一跑吗?”
——不光是现在不跑,整场春猎下来,她就没见他碰过马。
这可真是奇了。
从前每逢春狩,他恨不得天不亮就窜进林子里,撵兔子追狐狸,不把自己折腾到精疲力竭,绝不收手,怎么这回这般安分了?
李从嘉眼神闪了闪,淡淡摇头,“遇到些事,就戒了。”
温颂宜心尖一颤,立时便想起他在蜀中遭遇劫匪那桩事来。
是了,若不是经历过什么惊天变故,一个爱马如命的人,怎会连马背都不愿再沾?
看来那场劫难对他的影响,远比自己料想的还要深重得多啊……
温颂宜不自觉攥紧缰绳,胸口一阵闷闷地发疼,像被人不轻不重地攥了一把。
李从嘉只当她是累了,问她要不要回去歇息。
她摇了摇头,“还是再练一会儿吧。我这手还生得很,明日要是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露了怯,丢的不光是我自己的脸,还有大宣的颜面呢。”
他却道:“练习讲究张弛有度,一味苦练反倒不美。你午膳本就用得少,再这般硬撑下去,不等明日开赛,今晚怕就先熬倒了。走吧,实在放心不下,明日我早些起来,再陪你打一阵便是。”
温颂宜回头望了望空荡荡的球场,心里仍有些犹豫,可到底松了缰绳,没再坚持。
*
早间来的时候还是晴阳万里,眼下回去,日头已收束光芒,缓缓沉到山脊后头去。
两人踩着霞光,并肩往回走,不说话,不远离,也不靠近,衣袖在晚风中轻轻飞卷、缠绕,发出细微的“簌簌”
声,却始终不曾交叠。
温颂宜垂眸看着,脑海里如走马灯般不停回放着这段时日以来的一幕幕。
摸着良心说,她夫君虽然失忆忘记了她,待她却着实不算差,又是帮她讨回嫁妆,又是救她于危难,身旁也没什么莺莺燕燕,称得上是个难得的模范丈夫,放眼整个长安城,也是排得上号的。
她应该知足。
即便这辈子他什么都想不起来,能这样和他相敬如宾地过完一生,也是一桩不错的姻缘,不知多少人要羡慕得红了眼睛。
可她偏偏就是说服不了自己。
曾经那样炽烈滚烫的人,许过她那般浓烈到毫不遮掩的爱意,只要尝过那样的甜,谁又能甘心退回如今这般连一丝涟漪都掀不起来的寡淡里?
到底要怎么做,才能将两人间那层无形的寒冰凿开一道缝……
她闭上眼,长长叹了口气。
也是这时,地上的影子忽然动了,她的手也被毫无征兆地握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