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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暂住客想留在城里得先拿东西换(第3页)

红衣鬼王眸色一变。

“那是你师父留给你的东西。”

“所以才值钱。”

闻栖月说。

“但它不决定我今天怎么活。”

她把银簪递出去。

老太太没接簪。

空灯里那截红线,却钻出来缠住闻栖月的额角。

一瞬间,她眼前闪过青微观后山。

十三岁的她蹲在石阶上,捧着一张歪歪扭扭的符纸。

沈观澜摸了摸她的头。

“栖月,手很稳。”

画面像被人从水里捞走。

闻栖月站在原地,忽然想不起那张符画的是什么。

只剩银簪还在掌心发凉。

老太太提起空灯。

灯里亮出一点微弱的火。

“凭收了。”

“暂住客可留三日。”

“第四日之前,拿等价的债来续。”

她转身走进红雾。

棺门重新合上。

红衣鬼王沉着脸。

“你拿自己的记忆换三天?”

“不是三天。”

闻栖月低头看债帖。

“是三天查清楚,师父到底还拿我的什么抵过债。”

无面判官的灯影轻轻晃了一下。

“你失去的记忆,未必拿得回来。”

闻栖月抬头。

“那就别再让我丢第二段。”

她把债帖摊开,指着残影里那截云纹袖子。

“婚棺城里,什么地方能留下人间道门的痕迹?”

红衣鬼王看了她许久。

“迎亲街。”

“所有进过城、递过帖、送过聘的人,都会在灯下留一笔。”

“可那一排灯刚被我烧了。”

“烧掉的是灯。”

闻栖月说,“不是写过的债。”

她看着棺外尚未散尽的红雾。

“明天,我要进迎亲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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