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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暂住客想留在城里得先拿东西换(第2页)

“名字、血,或者记忆。”

闻栖月抬眼。

“留了名字,城规就认我作新娘。”

“留血,迎亲灯会再亮。”

“留记忆呢?”

红衣鬼王没立刻答。

无面判官先道:“城规会拿走一段与你有关的记忆,做成路引。”

“以后你再进这座城,城知道你。”

“你却未必记得自己为什么来过。”

闻栖月的手按在债帖上。

这三样,没一样能随便给。

红衣鬼王看着她。

“我可以替你交。”

“你交什么?”

“城主血。”

“然后你疯得更厉害?”

红衣鬼王没否认。

闻栖月想起刚才他吐在棺底的那口血。

替她烧一排灯已经伤了他。

再替她交城规的账,后面查债就真只剩她自己。

她不需要一个被她用坏的盟友。

“我自己交。”

红衣鬼王皱眉。

“你选哪样?”

闻栖月没有马上答。

她走到棺门边,透过门缝看见红雾里站着一个披嫁衣的老太太。

老太太手里提着一盏空灯。

灯芯没有火,却挂着一截又一截发白的红线。

“暂住客。”

老太太笑着问,“留什么?”

闻栖月看着她。

“记忆能挑吗?”

老太太咧开嘴。

“能挑。”

“但城不要没用的。”

“我要留一段没用的。”

闻栖月说。

她从发间拔下银簪。

“我十三岁那年,第一次自己画成镇煞符。”

“师父夸我手稳。”

“这段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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