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她去了地下摇滚乐的专场。
这是她发泄情绪的方式,她喜欢重金属摇滚,但从不敢跟任何人说,古典圈的人大多瞧不起摇滚,又吵又低俗。她听过太多这样的评价,渐渐学会了藏起这个不太体面的爱好。
但今晚她就想听点吵的,最好吵到盖住脑子里的声音。
舞台灯光炸开,鼓点像拳头一样砸进胸口,姜早坐在角落的卡座,伏特加兑红牛,一杯接一杯,酒精让她的脑子变迟钝,纷乱的心事也渐渐模糊了。
直到身边有人坐下来。
沙发垫微微凹陷,飘过来一阵极淡的雪松香,在这片烟酒混杂的空气里,干净得不合时宜。
“好学生挺狂野的。”
男声温和低沉,穿过嘈杂的乐声,清晰地钻进她耳朵。
李淮书?
姜早眼睫一颤,以为自己做梦。
昏暗迷离的灯光,男人轮廓优越立体,眉眼温和,是非常适合拍证件照的精致长相,只是望向她的眼神深邃到骇人。
她带着几分茫然的错愕:“李淮书!你怎么在这?”
“听音乐。”
轻描淡写。
姜早觉得好笑。在她的世界里,所有人都在听贝多芬、肖邦、勃拉姆斯,而这位被音乐圈捧上神坛的天才指挥,居然会来地下摇滚场听音乐。
“摇滚在你眼中也算音乐啊?”
“怎么不算?”
他微微侧头,目光落在她泛红的眉眼间:“音乐又不分高低。”
“你的那些古典乐迷知道你听这个吗?”
“他们不需要知道。”
他声线压低,“有些事,我只跟同频的人分享。”
姜早的心跳漏了半拍。
她端起酒杯:“真是巧了!我也喜欢摇滚。”
她有轻微的酒精过敏,容易醉,醉后胆子也比平日大些,那个藏了二十年不规矩的姜早,正在被她从壳里剥离出来。
“想喝什么?我请你。”
她说。
李淮书浅浅弯唇。
他的笑容很好看,只是姜早没注意到,他眼里一闪而过的神色,那是猎人看到猎物走进陷阱时的得逞。
“伏特加马提尼。”
他说,“谢谢。”
姜早抬手唤来侍者,请他喝酒。
李淮书就安静坐在她旁边,不刻意搭话,也不主动靠近,只是坐着,耐心听她说了很多话。
“你知道吗?他谈恋爱了!还是跟有权有势的大小姐。”
“他明明就知道我喜欢他,他一直都知道!”
“男人是不是都这样,喜欢攀附权贵。”
姜早絮絮叨叨的,话也毫无逻辑。后来的记忆变成了碎片,她记得李淮书伸手替她挡掉别人递来的酒,还记得他低下头,用温热的气息贴近她的耳廓。
“我得感谢他这么没眼光。”
后面的记忆更碎了,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出地下乐场的。只记得夜风很凉,他的外套披在她肩上,车窗外的路灯一盏一盏地往后流。
再清醒一些的时候,已经是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