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舒翰?”
阿东愣了一下,“就是那个骑白骆驼的胡人将军?”
“你怎么知道?”
“长安城谁不知道啊!”
阿东兴奋起来,一边策马跟着我一边手舞足蹈地说,“上回他从陇右回京述职,骑着一头白骆驼进的城门,那白骆驼比我见过的最大的马还高半个头,浑身雪白雪白的,一根杂毛都没有。长安城的小孩子追着白骆驼跑了三条街,后来还是他手下的亲兵撒了一把铜钱才把孩子们引开——”
他越说越来劲,差点撞上路边的一棵槐树,赶紧勒了一下缰绳。
“老爷您猜那白骆驼现在在哪?”
他稳住马头,又凑过来问。
“在哪?”
“在皇家御苑里养着呢。听说贵妃娘娘特别喜欢那白骆驼,专门给它在御苑里搭了个棚子,还让人每天喂最好的草料。那白骆驼现在是御苑里最尊贵的畜生,比某些品级低的官员还受宠。”
我被阿东这句话逗笑了。这话虽然糙,但仔细一想还真有点道理——御苑里的畜生确实比某些末流小官活得滋润。
不过哥舒翰的白骆驼,在历史上确实很有名。《资治通鉴》里记载,哥舒翰每次遣使入奏,都骑白骆驼,日驰五百里。
一头骆驼能在丝绸之路上跑出五百里的日行度,这本身就是个奇迹。后来这头白骆驼跟着哥舒翰一起入了史书,成了盛唐气象的一个标志性符号。
说起来,哥舒翰这个人,放在整个唐朝历史上,也是个极具戏剧性的人物。
突厥人,父亲是部落酋长,母亲是于阗国公主,正经的官二代出身。但他年轻时不爱读书,整天喝酒泡妞,妥妥的废柴一枚,被他爹骂了无数次也不改。
直到四十岁那年,他爹去世了,他站在灵堂前,看着父亲的灵柩,忽然间像是被什么东西击中了似的——我特么这辈子不能就这么混过去啊。
于是他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觉得他疯了的决定:去河西参军。
四十岁。在平均寿命不到五十岁的唐代,四十岁已经是该含饴弄孙的年纪了。但哥舒翰不管这些,他把酒壶一摔,把家里剩下的银钱分给了仆人,只带了一匹马、一杆枪,就去了河西。
后来的事,史书上写得很详细,但从阿东嘴里说出来就变成了说书先生的风格。
他说哥舒翰第一次上战场,别人冲锋的时候他在后面,别人撤退的时候他还在前面——不是因为他勇敢,是因为他第一次打仗不懂规矩,没听到撤退的号角。
结果误打误撞追上了溃逃的吐蕃兵,一个人追着几十个人跑,事后还一脸无辜地问长官:他们跑什么?
“这不是憨吗?”
我打趣的对阿东说。
“憨人有憨福,”
阿东振振有词,“后来他就一战成名了,从一个小兵一路升到了陇右节度使。”
这倒不假。哥舒翰虽然不爱读书,但打仗确实有一套。他最经典的一战是在积石军——他带着几百人守城,吐蕃来了上万人。
城里的粮食只够吃三天,人心惶惶,不少将领主张弃城逃跑。哥舒翰二话不说,把主张逃跑的将领绑了起来,然后亲自带人冲出城门,直接冲进敌阵中砍翻了吐蕃的主将。
回来的时候浑身是血,手里提着一颗人头,往地上一扔,对手下说了一句话:“谁再提逃跑,这就是下场。”
城守住了,他也彻底在军中站稳了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