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妙妙!咱们双管齐下!”
信王充满信心,
决定等寿宴结束,就派展二去王庭,胁迫阿其那找到证人。
“奴才以为,咱们还有个薄弱之处需要弥补,要不然会影响您的大计。”
“你是说大内的太监?”
“王爷高明!”
信王受宠若惊。
阿忠通常在献计之前都会先损他一顿,很少赞美他。
的确,
贞妃得来的旨意横空出世,粉碎了他的妙计。
如果小冬子能事先获悉,自己就能预作筹划,断不会摔今天的跟头。
必须要招募新人,充实大内的力量,找到可靠之人指挥玄衣社。
玄衣社权力大,
作用也大,
可惜春公公无能,只顾捞钱而疏于管理,而小冬子虽然机敏活络,能力很强,但又是个墙头草。
必须要找到百年不遇的阉狗届奇才,
像春公公那样忠诚,又像小冬子那样能干。
招募人才的重任,就交给小冬子吧。
“王爷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您不觉得贞妃比以前难对付了吗?”
“废话,她是因为有了陛下赐予的用印大权,否则她能翻得了天?”
“固然有这个原因,但是还有一条,她如今能在后宫一言九鼎,是缺了个能制住她的狠主儿。”
“你是说皇后?”
“王爷又很高明!”
信王差点忘记了皇后,此刻才想起,英娥还在扬州老家呢。
上次皇后被文帝禁足,失势了,信王又不去看他,时日久了就犯起了疯病,后来被送到娘家当地的尼姑庵里调养。
如果能回来,
以她的泼辣和蛮横,对付贞妃绝对是石膏点豆腐,一物降一物。
毕竟,英娥还挂着皇后的桂冠,名义上仍是六宫之主。
主意虽好,
但信王却不愿意。
英娥太贪婪,床榻上的欲望无穷无尽,他实在无法应付,经常有种被掏空的绝望。
如果要是相处一晚上,第二天,
他走路定要扶着墙。
“王爷,成大事者不仅要学会断舍离,也要学会牺牲自己,迎合她人,这点困难都克服不了吗?”
“你个老狗没卵子,站着说话不腰疼,你可知那种筋疲力尽的滋味,有多么折磨!”
阿忠当然体会不到。
可是,
既然那么折磨,那么痛苦,那为何青楼里的买卖却很火爆呢?那些偷腥的男女冒着杀头的危险也要勾搭成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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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子这是得便宜卖乖,
于是,他甩甩袖子布置寿宴去了。
落叶飘飘摇摇,吹进了庭院,有片宽大的枯叶被刀锋削为两半,各自飞走。
清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