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前可没这么牙尖嘴利。”
陈素兰瞪着陈素怡。
陈素怡摸摸鬓角。
“以前我是懒得跟你吵。”
以前是小姑娘,最要脸皮。
陈素兰自小泼辣,又得父母喜欢,很有点小霸王气势。
偏偏陈素怡是爷爷的掌中宝,整天跟着爷爷同进同出,陈素兰很不服气。
两人针尖对麦芒多年。
陈素怡不太爱说话,也吵不过二姐,被欺负的居多。
“哼,你再牙尖嘴利有什么用?当初让你跟我嫁过来,你非要那个什么建国……现在几个儿女干什么呢?安省又有什么好前途?”
“你说得是比我小八岁的那个,还是死了原配丢下三个孩子比我大一轮的那个?”
谁知道她姐姐从哪儿捡来的这些人家,要给她做媒。
这一对比,程建国都是香饽饽。
起码当时的程建国还能看张脸!
陈素兰还觉得委屈:“咱家当时什么情况,你要不是我妹妹?人家凭什么娶你?多少姑娘哭着抢着要嫁过来。你自己前头那个未婚夫不也跑了么?看你现在嫁成什么样?”
陈素怡低头看自己的衣服:“女人就只剩嫁人不可?我自己养活自己不也挺好?”
从她一进门,陈素兰就注意到了陈素怡身上的衣服。
暗红菱格子花衬衫,米白色西裤。
时尚的不像五十来岁的老太太。
人也看着年轻许多。
反观陈素兰的旗袍,就有点上年纪的味道。
陈素兰撇撇嘴,不知道省吃俭用多久买的,还是这么的死要面子活受罪。
晚上各家的小辈都回来。
老大沈至彬最优秀的不是沈家栋,而是考上海市大学的沈家铭,才大一年级,比程树大了两岁。却高出程树一头。
老二沈至礼一儿一女。
儿子沈家祥比较老实,女儿沈家萱美丽张扬,对外地来的亲戚一脸轻视。
大家到了饭店,程树也没再提和平饭店的事儿。
只是用心观察着海市的饭店。
和自家酒楼做比较。
沈家萱在一家食品厂工作。
她们家算家庭条件不错的,可也很少能来这些饭店酒楼吃饭。
顺手将菜单地递给陈素怡:“姨婆,您看看,想吃什么?你们平时在安省,也很少吃这些吧?”
陈素兰想要阻拦,已经晚了。
陈素怡是很少吃,但不代表没吃过呀?
别的不说,她们当年可是一块来过海市的。
什么没吃过没见过?
要论繁华,现在的海市能比得上四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