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帅?”
他赶忙往前迎了几步,司徒添跟在他身侧,落后半步。两人走到芬恩面前,站定,抱拳拱手,腰弯下去,声音洪亮。
“纽约安良堂李希龄、司徒添参见制皇。”
他们身后,乌泱泱的洪门弟子。先是前面的听见了,跟着喊,声音一层一层往后传,像海浪推着海浪。
“参见制皇!”
那声音不大,但沉。不是喊出来的,是从胸腔里闷出来的,像远处在打雷,闷闷的,震得人头皮麻。
北条健司的脸色“唰”
地白了。不是形容词,是真的白了,白得像巷子里那两具尸体的脸。他的嘴唇在抖,手指在抖,裤裆里又湿了。
芬恩摆摆手。
“兄弟肩头齐,不必多礼。”
他说这话的时候语气很随意,像在说“行了行了,别整这些虚的”
。但李希龄和司徒添直起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变了。不是松了口气,是——踏实了。
维特利更震惊了。
他认识芬恩。原因很简单——纽约州前州长是富兰克林·罗斯福,他的直接领导是胡佛。这俩人都管芬恩叫大哥。领导的大哥,你说你不认识?报纸你总得看吧?
他是震惊于芬恩是伊芙的父亲。
世界已经魔幻到这地步了吗?
维特利的目光看看伊芙,再看看芬恩,再看看伊芙,再看看芬恩。是有些像——头颜色不一样,眼睛颜色不一样,但站在一起的姿势,说话的语气,那种“天塌下来跟我没关系”
的表情,像。
但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
维特利连忙上前一步。
“芬恩先生,您当年破获的碎尸案和食人兄妹案的案卷我都看过……对这个案件,您有什么看法?”
芬恩把烟从嘴里拿下来,弹了弹烟灰——其实没灰,他弹了。
“里面有三个弹孔,对吧?”
枪弹痕迹专员点点头。他手里还拿着卷尺和相机,但已经忘了手里的活儿了。FbI里很少有人不认识芬恩的。
“是的,芬恩先生。”
芬恩嘴角挂着一丝微笑,把烟叼回嘴里,慢悠悠地开口。
“那么问题来了。北条健司几天前刚刚在唐人街开枪杀人,吴细九会不知道他有枪吗?一个正常人,会拿着一把水果刀去杀一个持枪者吗?”
在场所有人都愣住了。
因为芬恩说的这个逻辑是没错的。你拿水果刀去找一个持枪者寻仇,那不是找死吗?除非——你去找他的时候,没想过他会开枪。或者,你去找他的时候,他还没拔枪。
北条健司抗议道:“也许是他知道我枪法不好呢?”
芬恩笑了一下。那笑容不大,但北条健司看见的时候,后背凉了一下。
“枪法不好,王富贵会一枪直中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