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芙说,“在哥大医学院的时候,解剖课我拿的是a。法医学方向的主修课,我参与过十七例尸检,其中三例是凶杀案。”
维特利没有表情,但他的眼睛动了一下。他拿起桌上的笔,在简历的空白处写了几个字,放下笔。
“纽约不缺医生,缺法医。尤其是肯出现场的法医。”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伊芙脸上,像是在掂量她的斤两,“你知道murder,Inc。吗?”
“听说过。”
伊芙说,“犹太人和意大利人合伙的杀人外包公司,专门替各大黑帮处理对手、叛徒、证人。据说每年经手几十起凶杀案,行事隐秘,手段残忍。”
维特利点了点头,没有纠正,也没有补充。他只是确认伊芙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们需要一个能出现场的法医。”
他说,“不是坐在实验室里等检材送上门的那种。是要去案现场,趴在地上,在血泊里找弹头、找指纹、找纤维的那种。你行吗?”
伊芙没有立刻回答。她想起康奈尔兽医学院的解剖室,想起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的停尸房,想起那些冰冷的金属台、刺眼的无影灯、福尔马林的味道。她想起第一次切开人体皮肤时的触感——刀尖划下去,阻力比切动物大,皮肤更厚,脂肪层更黄。
“行。”
她说。
维特利又看了她一眼,这回的眼神跟前两次都不一样。不是审视,不是掂量,是一种“我暂且信你”
的让步。
“试用期三个月。周薪七十五美元。出现场另算。自己买保险。”
伊芙没有讨价还价。
“什么时候开始?”
“明天早上七点。”
伊芙站起身,伸出手。维特利看了一眼她的手,也伸出手,握了一下。他的手干燥、粗糙,指节粗大,虎口有老茧——不是握枪磨出来的,是握了几十年的笔杆和档案袋磨出来的。
“欢迎加入FbI纽约外勤办公室。”
他说,语气平淡,像是在念一份他已经念了很多遍的例行公事,“你是第一个。”
伊芙松开手,转身走出办公室。走廊里的日光灯还在嗡嗡响,浅绿色的墙壁上,通缉令的照片里,那些面孔或凶狠或麻木或面无表情,隔着玻璃纸看着她。
她走出法院大楼,站在台阶上,阳光照在脸上,暖暖的。
第一个。她想。不是最后一个。
伊芙出了几次现场之后,维特利就彻底服气了。
第一次出现场,是曼哈顿下城一个廉价旅馆。死者是个中年白人男性,身上被捅了十一刀,血从床上流到地上,从地上渗到楼下的天花板上,楼下住客报了警。伊芙蹲在血泊里,花了两个小时,把十一刀的方向、角度、深度一一记录,绘制成图,得出结论:凶手是左撇子,身高大约一米七,与死者认识,行凶时有强烈情绪波动,可能是冲动杀人,而非职业杀手。
维特利拿着她的报告,翻来覆去看了三遍,然后打了一个电话给主管刑事鉴定的同事,说:“这个女的,留下。”
后来他又调阅了伊芙参与的另外几起案件的报告,每一份都写得工整、详尽、滴水不漏。法医病理学的分析严谨,现场物证的关联逻辑清晰,连尸体的衣服上沾着的纤维她都做了显微比对。维特利把报告合上,放在桌角,跟那些“绝密”
卷宗摞在一起。
他开始惦记着给伊芙弄个正式编制。
但胡佛时代的FbI,跟锦衣卫似的,不好进。
维特利左思右想,给伊芙配了个跟班。说是联络人,说是保镖,说是跑腿的——都不重要。总之是个年轻探员,男的,长相俊朗,穿着讲究,一身定制西装,举止带着豪门子弟的散漫,看着精明,实则心思单纯、情感上头就失去判断力。
名字叫理查德·范德比尔特,大家都管他叫迪克。
伊芙第一次见到迪克,是在FbI办公室的走廊里。他靠在墙上,一只手插在裤袋里,另一只手端着一杯咖啡,咖啡杯是纸的,杯壁上印着FbI的徽章,被热气熏得有点软。他看见伊芙,咧嘴笑了一下,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
“你就是伊芙?维特利主管让我跟着你。”
伊芙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西装是定制的,深蓝色,面料在日光灯下泛着柔和的光泽,袖口的扣子是银色的,刻着范德比尔特家族的族徽——橡树和橡实。领带打得一丝不苟,领带夹也是银的,上面嵌着一颗小小的蓝宝石。
“你开警车?”
伊芙问。
“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