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萍按照约定,在大上海唱了整整一个月的歌。
这一个月里,她从最初上台时手心微微冒汗、腿肚子也打颤的新人,变成了每晚压轴的常驻神秘歌女。
起初秦五爷只是给她一个试用的机会,但在依萍连续唱了三晚之后,他就在后台对依萍欣赏的说了一句话:
“你天生该吃这碗饭。”
依萍当时没说什么,也没什么特殊表情,她表现得很淡定。
不过表面淡定的她在心里悄悄对清欢说:“清欢,你听见了吗?他说我天生该吃这碗饭。”
清欢答,“他说的没错,你就是天生的歌唱家。”
第十天的时候,慕名来舞厅的人越来越多,大上海的营业额增长许多,秦五爷更是亲自将依萍的底薪从二十块涨到了三十块。
小半个月后,已经有客人专门为了听她的歌买票入场。
依萍一直戴着面具,除了大上海的人,没人知晓这个出名的歌女是谁。
再一次,在依萍缓缓唱完第三歌退到后台时,她现化妆台上放着一束新鲜的百合花。
卡片上没有署名,只写了一个“秦”
字。
依萍把那束百合抱起来闻了闻,笑得眉眼弯弯,“清欢,你说他是什么意思?”
“秦五爷很看重你,但你不要想多了,我想他应该只是不想让手底下的台柱子被人挖走。”
“……你就不能让我高兴一会儿?”
依萍的喜悦被清欢戳破。
“我只是陈述事实。”
清欢依旧情绪平平,一点情绪波动都没有。
依萍将百合插进化妆台上的空花瓶里,对着镜子补了口红。
镜子里的人穿着秦五爷命人给她新做的旗袍,月白色的缎面,襟口绣了几朵暗纹的白玫瑰。
这是大上海舞厅给头牌歌女的“行头”
,从前穿在别人身上,如今穿在她身上。
“明天给你赐名。”
秦五爷那晚经过后台时,对着依萍撂下这么一句。
第二天,上海下了一场秋雨,秦五爷坐在办公室里,隔着红木书桌看依萍。
她穿着那件月白色的新旗袍,外面罩了一件藏青色的针织开衫,头没有盘起来,松松地垂在肩侧。
窗外的雨把霞飞路的梧桐洗得亮,光线映在她脸上,年轻漂亮得晃眼。
“从今天起你叫白玫瑰,是我们大上海舞厅的台柱子,”
秦五爷轻飘飘的把一份新合同推过来,“底薪五十,小费全部归你,签不签?”
他觉得别人是不可能给出他这个待遇的,所以他并不担心依萍拒绝。
依萍低头看着那份合同,清欢快扫描了一遍条款:“第十三条后面有个补充条款——如果你中途毁约去其他舞厅,要赔三百块,其他没什么问题。”
依萍拿起笔,在签名处写下了“白玫瑰”
三个字。
从此以后这就是自己的艺名了,虽然清欢说玫瑰太俗,她偏要俗,偏要在俗里头开出不一样的东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