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有鸟飞过,她会抬起头望很久,看到鸟飞远了,又低下头去。
我看着她,心里酸酸的,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有一天,一群外人来找杨静姝,我没拦住。
她跟着他们走的时候,回头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我到现在都还记得——
跟那天除夕,大小姐来求老爷的眼神一样。
我站在门口,看着他们的车越走越远,直到变成一个小黑点,消失在路的尽头。
事后我才从收音机里听到,二小姐跑去国外,帮洋人陷害杨帆。
这个家,彻底完了。
——
我习惯没事坐在门槛上。
人老了,就忍不住会想起以前的事。
我有时会想起杨守业,想起老孙头……想起很多人,很多事。
拿出那本翻烂了的《千字文》和那把锈迹斑斑的老钥匙。
书是杨守业给的,钥匙是老宅大门的。
我拿起那本《千字文》,翻了几页。
手指抚过泛黄的纸页,认出了第一页上。
自己用歪歪扭扭的字迹,写下的一行字。
那是我第一次学写字,笔都握不稳,写出来的字像蚯蚓在爬。
我到现在还记得那天傍晚。
杨守业坐在书房里,夕阳从窗子照进来,把整个书房染成橘红色。
他教我一笔一划地写,一个一个字地认。
他教我认“天地玄黄”
,说这四个字就是全部了。
他说:“天地,是咱们活着的这个世道。玄黄,是世道里的颜色。”
“世道有黑有白,有明有暗,你要记住,不管什么时候,都要守住自己的颜色。”
我那时不懂,现在懂了。
我用了大半辈子,才终于懂了。
还有那把老钥匙。
锈迹把钥匙的表面,蚀得像一张老人的脸。
这把钥匙,开过多少扇门,又关过多少扇门?
它开过杨家的黑漆大门,开过金陵的小厂房,开过京都的办公室,开过沪市的书房。
如今,它只能开这扇破旧的木门了。
天黑的时候。
我把那两样东西收了起来,起身去做饭。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
七十多岁了,骨头疼,眼睛花。
晚上睡觉的时候,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一下一下,像老座钟的钟摆。
但只要我还能动一天,就不会让老宅彻底荒掉。
我每天给菜园浇水、拔草,把院子里枯死的枝丫剪掉。
万一哪天,有谁想回来看一眼呢?
看到那棵老槐树还活着,看到那些花还开着,看到菜地的菜还绿着,也许会觉得——有些东西还在。
只要还在,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