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员先生,”
杨帆开口,“Facebook和tta1k确实在北美占比半数,这些数字我不否认,但我要说,市场份额本身并不违法。”
韦登眯了一下眼睛。
“189o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颁布至今,美国司法部已有清晰的判例链,违法的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具体来说,是三种行为:利用垄断地位涨价、限制用户使用竞品、强迫商家签署排他协议。”
“Facebook自上线以来,没有向用户收过一分钱;tta1k也没有限制用户同时使用Inet或aIm;并且,扬帆科技从未强迫任何一家广告商签署排他协议。”
后面半句话杨帆没有说,既然都没有,何来违法一说?
韦登的喉结动了一下,并不在意。
因为他清楚。
这个问题拿捏不住杨帆,他要做的是,是要借这个问题,为后面的质询做铺垫。
“杨先生,百分之六十三的市场份额,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市场支配地位。”
“这本身就会对竞争对手造成压制,限制消费者的选择。”
“那么,”
杨帆话锋一转,“谷歌在搜索引擎市场的占有率是百分之八十五。”
‘微软在操作系统市场的占有率是百分之九十,英特尔在cpu市场的占有率是百分之七十八。”
“按照您的逻辑,它们是否也构成了‘事实上的垄断’?”
“如果是,为什么司法部不起诉它们?”
“如果不是,为什么单独针对扬帆科技?”
问题被重新抛了回去。
把矛头指向了整个硅谷的共识——
你动我,就是动谷歌;你打垄断,先打微软;
你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先把你自家院子里那两棵参天大树砍了再说。
“杨先生,您很擅长转移话题,但今天讨论的是扬帆科技,不是谷歌微软。”
“当然。”
杨帆点头,“所以我们只谈事实。”
“事实是,Facebook的市场份额是通过产品创新、用户体验和用户自愿选择获得的。”
“事实是,tta1k的免费视频通话,让数千万美国家庭节省了长途电话费。”
“今年上半年,美国居民长途通话支出同比下降27%,电信研究机构将其归因于‘互联网通讯工具的普及’。”
杨帆看着韦登,一脸真诚。
“韦登议员,如果您认为这些是‘垄断’,那我很好奇,在您看来,什么才叫‘公平竞争’?”
韦登没有回答,只是推了下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