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oo2年5月8日,上午九点。
京都,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
今天是杨静怡案开庭的日子。
因为是公开开庭,旁听席上坐满了人——记者、律师、法律系学生,还有一些与梦想集团有过往来的商界人士。
被告席上,杨静怡穿着灰色囚服,头剪短了,脸色苍白。
她站在那儿,背脊挺得很直,但所有人都能看到,那挺直的脊背在微微颤抖。
公诉人站起来,翻开卷宗:“被告人杨静怡,原梦想集团p1项目研小组副组长。”
“于2oo2年4月15日至17日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拷贝p1项目核心设计图纸、源代码库及相关技术文档,总计87gb。”
“其中,架构设计图V3。7、源代码库核心模块、散热系统设计终版等文件,均为该企业核心研技术资料。”
他目光看向被告席:“经第三方权威机构评估,上述资料的市场价值为2。6亿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且情节特别严重,给权利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旁听席上响起低低的议论声。
2。6亿——这个天文般的数字。
杨静怡的手在桌下紧紧攥着。
她不敢抬头,也不敢去看任何人,只是盯着桌面,盯着那道光秃秃的木头纹路。
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站起来,试图为杨静怡辩解:“审判长,我方承认被告人的行为确实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
“但需要指出的是,被告人拷贝资料的行为,并非以向境外机构出售为目的。她只是……只是想在离开公司前,为自己留一份技术资料,作为未来求职的资本。”
“其主观恶意相对较轻,请求法庭从轻处罚。”
公诉人立即反驳:“87gb的核心资料,2。6亿的损失。如果这都不算‘情节特别严重’,那什么才算?”
他转向审判长:“更何况,被告人曾携带这些资料,深夜前往戴尔公司高管的住处进行接触。”
“其行为性质,已经不是简单的‘留存备份’,而是意图交易。虽然没有实际成交,但其主观恶意和客观风险,都已达到极其严重的程度。”
旁听席上有人倒吸一口冷气。
深夜前往戴尔高管住处——这个细节,让整件事的性质彻底变了。
审判长敲了敲法槌,制止了议论。
他看向辩护律师:“辩护人,对于公诉人提出的‘深夜接触戴尔高管’一节,你方有何意见?”
辩护律师沉默了几秒,缓缓开口:“我方……不否认。”
在证据面前,辩护律师能做的确实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