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调查员听完洪芳的叙述,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已经泛起了嘀咕。他们从事保险调查这么多年,见过各种各样的理赔案例,可洪芳的情况,实在是太反常了。最让他们疑惑的一点就是,洪芳遭遇了这么严重的入室袭击,被人打得双目失明,居然没有向派出所报案!
面对调查员的疑问,洪芳显得很无辜,无奈地解释道:“嗨,咱也没经历过这种事,当时都吓懵了,根本不知道该咋办。再说了,报了案,警察就能抓住人吗?当时现场没有目击者,我也没看清那个大汉的长相,就算报了案,估计也查不出来,还不如不麻烦。”
家人们,你们听听这话,合理吗?遭遇入室抢劫、被人打得双目失明,这可是天大的事,换做任何一个正常人,第一时间肯定是报警,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想抓住凶手,讨个说法。可洪芳倒好,不仅不报警,还说得这么轻描淡写,这难免不让人起疑心。
更关键的是,因为洪芳没有报警,所以警方没有第一手的现场勘查报告,没有现场的脚印、指纹,也没有目击者的证词,整个案件的经过,全都是洪芳一人说了算。换句话说,洪芳说什么,就是什么,没有任何证据可以佐证她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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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事情似乎就陷入了这样一个僵局,洪芳有医院的诊断证明,符合理赔条件,可她的叙述又充满了疑点,保险公司虽然怀疑,却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她在骗保。可就在调查员核查洪芳投保的原始单据时,一个更大的疑点浮出了水面。
调查员发现,洪芳的投保行为非常反常:她在1999年12月底到2000年2月份,短短三个月的时间里,连续5次密集投保,而且每次投保的都是人身伤害险,保额一次比一次高,最后总保额达到了205万。这种短期之内连续投保巨额人身伤害险的情况,在保险行业里非常罕见,毕竟人身伤害险是针对意外的,没有人会没事就给自己投这么多巨额的伤害险,除非……除非她早就预料到自己会“遭遇意外”
。
想到这里,保险公司的调查员更加怀疑,洪芳可能存在恶意骗保的行为。可怀疑归怀疑,他们手里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证据,不能仅凭猜测就拒绝理赔,更不能随便指控洪芳骗保。无奈之下,保险公司决定,再派人去洪芳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以及她的邻居那里,进行一番详细的调查核实,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线索。
这一调查,疑点就越来越多,越来越明显,几乎每一个线索,都在指向洪芳在撒谎。
首先是派出所的反应。当调查员拿着洪芳叙述遇袭过程的笔录,找到洪芳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时,民警们都愣住了,纷纷表示:“我们不知道有这回事啊!从来没有人来报过案,也没有接到过任何关于入室抢劫、伤人的警情。”
看完笔录之后,一位老民警更是皱着眉头,满脸疑惑地说:“这不对劲啊!歹徒闯进家里抢劫,目的就是为了钱,正常情况下,肯定是一上来就把人打得丧失反抗能力,然后翻箱倒柜找钱。可这个歹徒倒好,只打伤了她的眼睛,却没有打她身体的其他部位,而且根据她丈夫的清点,家里没有任何财物丢失,连一分钱都没少。这怎么看,也不像是入室抢劫啊!”
老民警接着说:“要是真有这样的抢劫犯,那可真是太离谱了,都把人打晕了,不抢钱,不抢东西,就专门打眼睛,然后直接走人,这要是传出去,非得成为他们行业的笑柄不可,出去都得让人笑话死!”
调查员听完民警的话,心里的怀疑更重了,又马不停蹄地去了洪芳的小区,走访了她的邻居们。邻居们的说法,更是让调查员心里的疑云越来越浓。
洪芳的邻居们纷纷表示,9月24号那天,整个小区都很正常,没有任何异常情况,也没有看到陌生人进出小区。“我们这小区都是老居民区,住的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都是熟脸,平时谁家有个风吹草动,大家都知道。”
一位邻居说道,“要是真有生人进来,尤其是那种彪形大汉,肯定会引起大家的注意,不可能没人看到。”
那么,第一个发现洪芳出事的邻居孙某,又是怎么说的呢?孙某回忆说,9月24号那天,她因为有事,想让洪芳帮她临时照看一下孩子,于是就抱着孩子来到了洪芳家门口。“我到她家门前的时候,没发现任何异常情况,房门是虚掩着的,门上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脚印、划痕之类的痕迹,也没有听到里面有打斗的声音或者呼救声。”
孙某还说,她推开门进去之后,就看到洪芳躺在地上,脸色惨白,一直在呕吐,除此之外,没有看到任何打斗的痕迹,家里的东西也都整整齐齐的,没有被翻动过的样子。“当时我还以为她是生病了,没想到她说是被人打了,我心里还挺疑惑的,因为一点打斗的痕迹都没有啊。”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邻居向调查员反映了一个重要的情况:“在9月17号那天,也就是洪芳说的遇袭前一个星期,我们几个还跟洪芳一块打麻将来着。当时我们就发现,她的眼睛又红又肿的,还老是拿手绢擦眼泪,我们问她怎么了,她说是上火了,没什么大事。现在想想,那时候她的眼睛就有问题了,哪是什么上火啊!”
这个线索太关键了!洪芳说自己的眼睛是9月24号被歹徒打伤的,可邻居们在9月17号就看到她眼睛红肿、流泪,这说明,她的眼睛很可能在遇袭之前就已经受伤了,她的叙述,很可能是假的!
除了邻居的证词,还有一个人提供的线索,也让洪芳的谎言难以自圆其说,那就是当初给洪芳办理保险业务的业务员。这位业务员清楚地记得,洪芳每次来办理保险业务的时候,都格外仔细,把各个险种的理赔情况、理赔条件、理赔流程,问得特别详细,几乎是事无巨细,打破砂锅问到底。
“她一点都不像是个马大哈,反而特别精明,每一个细节都要问清楚,比如‘受伤之后多久报案有效’‘什么样的伤才能理赔’‘理赔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这些问题,她都反复问了好几遍,生怕自己漏了什么。”
业务员回忆道,“我当时还觉得,这个人挺谨慎的,没想到现在想想,她根本就是在提前做准备,为了以后骗保做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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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们,你们想想,一个这么精明、这么谨慎的生意人,怎么可能在遭遇入室袭击、双目失明之后,不知道要报警?怎么可能拖了一个多月,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这根本不符合常理,唯一的解释就是,她是故意的,她早就计划好了这一切,不报警,就是为了避免留下证据,拖延理赔时间,就是为了让自己的“伤势”
看起来更真实。
随后,警方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又发现了一个更重要的情况:洪芳虽然是砖厂的女老板,听起来像是个有钱人,但她的实际财产状况非常不理想,甚至可以说是负债累累。她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那家小型砖厂,可这家砖厂的业绩一直不好,常年处于亏损状态,不仅赚不到钱,还欠了一屁股债。
更关键的是,洪芳还和7个不同的法人实体,也就是7家不同的公司,存在经济纠纷,单起纠纷的涉案金额,基本上都在15万到20万不等,总负债金额不小。也就是说,洪芳当时正处于极度缺钱的状态,欠了一大堆债,急需要一笔钱来还债。
一边是极度缺钱,一边是连续5次密集投保,总保额205万的巨额人身伤害险,然后“恰好”
遭遇“意外”
,双目失明,符合理赔条件。这一系列的巧合,串联起来,就只剩下一种可能,洪芳是故意自伤,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巨额保险金,用来偿还自己的债务。
到这里,保险公司已经基本确定,洪芳存在恶意骗保的行为,于是就告知洪芳,关于她遭袭受伤的细节,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暂时不能进行理赔。随后,保险公司就正式向当地市公安局报了案,请求警方介入调查,查明真相。
市公安局接到报案之后,非常重视,把这个案子交给了刑侦支队的周队负责。周队从警二十多年,经手过无数疑难杂案,经验丰富,眼光毒辣,可看完这个案子的材料之后,也觉得非常蹊跷,心里充满了疑惑。
周队心里很清楚,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实则复杂,虽然有很多疑点都指向洪芳骗保,但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不能轻易下结论。毕竟,洪芳确实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双眼确实受到了严重损伤,而且没有证据证明她的伤是自伤造成的。所以,慎重起见,周队决定,先不立案,先安排队员进行先期调查,收集更多的证据,查明洪芳眼睛损伤的真正原因。
随后,刑侦支队的队员们,按照周队的安排,展开了全面的调查。他们重新走访了洪芳的邻居、医院的医生、当初给洪芳办理保险的业务员,又仔细核查了洪芳的投保记录、住院病历,还对洪芳的砖厂和经济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保险公司之前提出的所有疑点,都得到了证实:洪芳确实在短期内密集投保,确实没有报警,邻居确实在她遇袭前就看到她眼睛红肿,她确实负债累累,而且她对保险理赔流程非常熟悉,根本不像她自己说的“什么都不知道”
。
可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却始终没有办法解决,洪芳的眼球损伤,究竟是被歹徒打的,还是她自己刻意弄伤的?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既不能证明是他人所为,也不能证明是自伤,案件陷入了僵局。
洪芳自己坚持说,她的眼睛是被歹徒用拳头击打造成的,可医院的病历却表明,她的眼球损伤,是角膜上的划痕造成的外伤性白内障,这种损伤,根本不可能是拳头击打造成的。拳头击打造成的损伤,应该是钝器伤,会导致眼睑淤血、肿胀,但不会造成角膜穿刺状的划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