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10号晚上,马汉庆又来到乌鲁木齐。他戴着太阳帽,穿着红色T恤,在延安路的垃圾桶旁边等着。热和曼和阿卜杜克里木骑着摩托车过来,刚停车,马汉庆就开了两枪——第一枪打中心脏,热和曼当场就没气了;第二枪打在阿卜杜克里木的手臂上。
马汉庆慌了,跑的时候摔了一跤,爬起来就去搬摩托车座——他知道司机们喜欢把钱藏在座位底下。可座子锁得太紧,他只能骑着摩托车跑,第二天把车扔在新华南路,拆开座子一看,里面有7万块现金。他揣着钱,连夜回了三亚。
这一次,新疆警方把子弹壳送到北京,在中国涉枪案件弹痕数据库里比对,确认这起案件和武汉110血案,是同一人同一枪所为。全国通缉马汉庆的大网再次拉开,可马汉庆依旧躲在三亚,过着“好丈夫、好爸爸”
的生活。
2004年10月29号,马汉庆第三次来到乌鲁木齐。他还是选在天江宾馆附近,盯上了一个叫谢立甫的维族老人——老人手里提着个布袋子,里面装着10万现金,是刚换的外汇。
谢立甫刚走到51号大门口,就觉得背后有人跑过来。他刚想回头,就听见“砰”
的一声闷响,后腰一热,疼得他站不稳。“我中枪了!”
他喊了一声,然后倒在地上。马汉庆拿走布袋子,骑着事先准备好的摩托车,消失在巷子里。
谢立甫被送到医院,抢救了过来,可马汉庆又跑了。他逃到奎屯,买了一张去西安的高价硬座票,混在返乡的民工里——火车上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乘警查票都困难,没人注意到这个不起眼的男人。
11月5号,马汉庆回到三亚,一进门就掏出一张存折,跟李玉说:“债要回来了,过几天咱们就买出租车。”
李玉高兴极了,她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可她不知道,这是马汉庆最后一次“要债”
。
2004年11月10号上午9点,三亚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我在港门上村看到一个人,跟通缉令上的马汉庆很像!”
三亚警方立刻调取马汉庆的资料,发现他的体貌特征、口音(湖北话),都跟报警人描述的一致。警方迅速调动40多名警力,在港门上村的6个路口设伏,同时派人秘密跟踪那个“可疑男人”
。
跟踪的民警发现,男人住在圣经公寓103室,家里有个女人和一个3岁左右的女孩——正是马汉庆、李玉和他们的女儿。民警们没有打草惊蛇,而是继续观察,摸清了马汉庆的作息:每天早上送女儿去幼儿园,晚上去麻将馆,周末带女儿去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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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号下午,经过两天的观察,警方确认马汉庆没有同伙,决定实施抓捕。
下午5点,马汉庆骑着摩托车去幼儿园接女儿。女儿坐在后座,手里拿着个小风车,含糊不清地说:“爸爸,今天老师夸我了。”
马汉庆笑着,伸手摸了摸她的头。
快到小区门口时,突然冲出来十几个警察。马汉庆刚想挣扎,就被按在地上。“你们干嘛!”
他喊着,可当民警说出“马汉庆”
三个字时,他一下子就蔫了——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
女儿吓得哇哇大哭,马汉庆赶紧回头,挤出一个笑容:“别怕,爸爸在演电影呢,是假的。”
他的声音发颤,眼泪差点掉下来。
民警押着马汉庆回家,李玉正在厨房里熬汤。看到戴着手铐的马汉庆,她手里的汤勺掉在地上,“哐当”
一声响。“老吴!怎么回事?”
她冲过去,被民警拦住。
“他不叫吴后宜,他叫马汉庆,是全国通缉的杀人犯。”
民警的话像晴天霹雳,李玉一下子就懵了。她想起马汉庆喂她吃鸡蛋羹的样子,想起台风天他冒雨买药的样子,想起他抱着女儿讲故事的样子——怎么也不敢相信,这个温柔的男人,竟然是个杀了7个人的恶魔。
在看守所里,马汉庆很配合,把自己的罪行全说了出来。他说,最后一次作案后,他就有预感:“在火车上给我爸打电话,他说想我了,让我回家看看。那时候我就觉得,可能要出事了。”
他还说,自己后悔在三亚待了10年:“我不该在一个地方待这么久,放松了警惕。要是我早点走,你们可能就抓不到我了。”
2005年7月14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马汉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时,马汉庆当庭表示不上诉。他说:“我对不起受害人,对不起我的家人,我认了。”
临刑前,马汉庆提出想见李玉和女儿最后一面。11月15号,在会见室里,两人泪流满面,说不出话。过了半天,马汉庆才开口:“我对不起你,你一定要把孩子抚养成人。我走了以后,你找个好人嫁了吧,好好过日子。”
李玉哭着点头,她不知道该恨他,还是该可怜他——这个毁了她一生的男人,也曾给过她最温暖的时光。
2005年12月22号,乌鲁木齐的天气很冷。马汉庆穿着囚服,攥着给女儿的遗书,被押赴刑场。枪响的那一刻,这个逃亡了9年的悍匪,终于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代价。
后来,有人问武汉警方,马汉庆到底有没有整容。警方说,马汉庆的样子跟早年档案里的照片区别不大,所谓“整容”
,更多是网络传言——他只是改变了发型、留了胡子,再加上岁月的痕迹,才让人觉得“变了样”
。
而李玉和女儿,在马汉庆被执行死刑后,就离开了三亚,再也没有消息。街坊邻居说,希望她们能忘记过去,在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好好生活。
马汉庆的一生,是个彻头彻尾的悲剧。他是杀人不眨眼的悍匪,手上沾满了鲜血;可他也是个“好丈夫”
“好爸爸”
,给过李玉和女儿短暂的温暖。可再多的温情,也掩盖不了他的罪行——法律不会原谅任何一个罪犯,无论他有多少“双面人生”
,最终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就像武汉警方说的:“没有什么天涯海角,只要触犯了法律,无论你逃到哪里,都逃不过法网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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