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积了一仓库的货等待他处理。
这周二送牛奶遇上一个难缠的老大爷,明明是自己弄坏了牛奶瓶,却怪罪在程聿青头上。程聿青还被他养的恶犬追了好一会儿。
尽管程聿青一向处理不好人际关系,但也不是冤大头。他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小市民,对老大爷造成不了什么影响,不过在他的“管辖”
范围,可以最大程度给老大爷制造麻烦。
当天早上,他将老大爷订的牛奶在奶箱里放倒,这可不是像平时那样摆放整齐,还会把图案对准外面。最重要的是,他没有把奶箱的门关好。
老大爷看到不知道会有多么不爽。一个没有关好的奶箱门,谁知道会进去了什么东西,可能是带着细菌的灰尘,也可能是苍蝇跳蚤,在他的鲜牛奶瓶上飞来飞去。
这都是程聿青长远的臆想。程聿青为这个绝佳的整治方法感到满意。
裴莘这周重新染了红,做了酒红色的指甲,他皮肤白,染什么色都不太影响整体颜值。这把程聿青吓一跳,他不喜欢血红的色,总觉得裴莘像吸血鬼,某一天会在昏暗的仓库里攻击自己。他总有一些被害妄想症,但又被大大小小的事情忙忘记这点顾虑。
另外裴莘堆积一大批伙在仓库的原因是这几天也给自己放了一个短假,去酒吧玩到通宵。
他提起自己谈的新男朋友,明显很感兴趣,“我摸了他的腹肌,硬硬的。”
程聿青只关心他摸了别人的身体有没有好好洗手。
“是酒吧的老板,身材很哇塞,长得还像吴彦祖,说起来都是缘分…。。”
裴莘这样讲道,好像真的很幸运又谈了一段很美妙的恋爱。
那天裴莘的新男朋友来接裴莘上班,程聿青正在擦店里的玻璃墙,透过被他擦得过于明净的玻璃,见到了裴莘新男朋友的真面目。
他对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有了新理解,裴莘的新男友身材确实不错,但脸也没有裴莘讲的那样夸张到像明星。
“宝贝!辛苦了。”
听见他们之间的称呼,程聿青手上的抹布晃了晃。
不管是不是真爱,裴莘给他的男朋友花了不少钱,心思也不怎么放在店里,回店里也只是看一眼货单,或者是从收银柜里拿钱。没有老板在,程聿青当然更轻松,但他不懂推销,最多只是打包、理货、送货,这周店里的销售额降低不少。
“走,跟我去吃饭。”
裴莘这天回来也是来拿钱的。他数着钞票,塞了一大把放进钱包里。
快要下班,程聿青摇头拒绝。和裴莘在店外待着,他都觉得像在加班。
“你傻啊,有免费的晚饭都不去?”
“免费的晚饭?”
“我男朋友给了我两张,山海大饭店你总该知道吧?”
程聿青去市区送货的时候,曾见过山海大饭店。那是程聿青此生见过的最高的大楼,高得望不到顶部,直插天穹,矗立在江边,外墙也是金碧辉煌,酒店门口还站着好几个穿得工整的侍应生。
程聿青看过酒店的招聘,工资一般,活还多。但里面看起来很高大上,程聿青犹豫,“我先给我朋友打个电话。”
他给李寅殊说了晚饭不在家里吃。李寅殊便问他,“只有你和裴莘两个人吗?”
“是。”
“好,我知道了。”
在他挂断电话后,一回头就看着裴莘过于浓妆的脸,“你在外面吃饭都要和他说吗?“
程聿青想了想,“因为我们经常一起吃晚饭。”
裴莘用手弹了弹他的额头,意味不明地笑着,“你们关系可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