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天夜里,汤普森离开了那个矿洞。
不是想走,是不能再待了。
洞里太深,太黑,待久了脑子里全是声音。
那些被他害死的人,那些在细菌炸弹名单上的名字,一个个从黑暗里冒出来,盯着他看。
他宁愿在外面被追兵打死,也不想再听那些声音。
丛林里没有路。他只能凭着感觉往北走。
北边是刚果河,过了河就是法属赤道非洲的地界,也许能捡条命。
可他走不动了。
三天没吃东西,两天没喝水,腿上的伤口已经烂得发黑,每走一步都像有人在用刀子剜他的肉。
他找了一根树枝当拐杖,撑着一步一步往前挪。
天亮的时候,他听见水声。
是河。
汤普森的眼睛亮了。
他连滚带爬地往那个方向跑,摔倒,爬起来,再摔倒,再爬起来。
最后他整个人扑进河里,把脸埋在水里,拼命地喝。
喝够了,他抬起头,看见河对面站着一只羚羊。
那只羚羊也在喝水,离他不到二十米。
它抬起头,看着他,没有跑。
汤普森盯着那只羚羊,咽了口唾沫。
他的手摸向腰间。
枪还在,但子弹只剩三发了。打羚羊,至少得两发。两发换一条命,值。
他慢慢举起枪。
枪口对准羚羊的那一刻,那只动物忽然跑了。
不是被吓跑的,是悠闲地跑,像在嘲笑他。
汤普森的枪口垂下来。
他忽然想起自己在法国那个地窖里的时候,农民给他吃的,是黑面包和咸肉。
那肉硬得像石头,但那是他这辈子吃过最香的东西。
现在呢?
他把枪收起来,趴在河边,又喝了一肚子水。
第十一天,他抓住了一条蛇。
那蛇不大,拇指粗细,被他用石头砸烂了脑袋。
他蹲在地上,看着那团血肉模糊的东西,胃里翻江倒海。
但他太饿了。
他闭上眼睛,撕下一块蛇肉,塞进嘴里。
生的,腥的,带着泥土的味道。
他嚼了两下,差点吐出来。但他拼命咽下去了。
咽下去之后,他又撕了第二块。
吃完那条蛇,他靠在树上,闭着眼睛喘气。嘴角还挂着血丝,不知道是蛇的还是自己的。
他想吐,但吐不出来。
第十四天,他遇见了一群猴子。
那是一群狒狒,大大小小十几只,蹲在树上吃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