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诞生是一声低吟,行星毁灭是一声叹息,生命诞生是无数个细碎的音符同时炸开,生命死亡是所有的音符同时归于沉寂。
萨麦尔斯是音系本源的大成者,整个诸天万界没有人比他更懂声音。
但当他真正站在这片星轨的汪洋中,听见亿万条时间线同时出的声响时,他才知道自己这辈子有多浅薄。
他听见了命运的声音。
不是某一个人的命运,而是所有时间线的、所有可能的、所有存在过和将要存在的一切的命运。
它们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宏大得不可名状的交响乐。
每一个音符都是一个宇宙的兴衰,每一段旋律都是一个种族的存亡。
而在这交响乐的某个角落里,有一个极微弱、极遥远、却极为熟悉的声纹。
萨麦尔斯的心脏猛地收缩。
他认得那个声纹。
那是他弟弟。
一万三千年前,永黯之声本体忽然失踪,留在黯蚀宇宙的只有一道残响。
那道残响支撑了深黯议会一万三千年的传承,支撑了萨麦尔斯从法则级一路走到尊神级巅峰。
可残响终究是残响,它没有灵魂。
而现在,灵魂在叫他。
不是用语言。
是用声纹。
那是他们兄弟俩刚觉醒音系本源时约定的暗号——用喉音出的三个音节,不构成任何词汇,却比任何词汇都更加精确。
它在说:
“哥。我在这里。你来。”
萨麦尔斯顺着声纹的方向狂奔。
他踩着星轨跳跃,每一步都跨越数十条时间线。
脚下星辰炸裂,无数个宇宙的诞生与毁灭在他鞋底化为短暂的光斑。
他不在乎。
他跑过了一条又一条星轨,穿过了一片又一片星系,声纹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然后他停了下来。
因为他看见了。
在一颗垂死的恒星旁边,有一条极细极窄的星轨,细得只容得下一个人。
那条星轨上缚着一个人影——不,不是缚。
是那人影本身就是那条星轨的一部分。
他的四肢化成了轨道上的四条分支,他的躯干化成了轨道的节点,他的头化成了无数根细如丝的星光丝线,向着四面八方延展,编织进了整片星轨天寰。
他的眼睛是闭着的。
那张脸,萨麦尔斯一万三千年没有见过了,可每一道轮廓、每一寸皮肤、每一根睫毛的弧度,他都记得。
他记得他弟弟小时候怕黑,每天晚上都要钻进他的被窝,用冰凉的小脚蹬他的腿。
他记得他弟弟第一次觉醒音系本源时高兴得尖叫,那声尖叫震碎了方圆三十里的所有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