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决赛结束后的第一个清晨,当克利夫兰的街道上还散落着昨夜狂欢留下的彩色纸屑,当冠军花车的引擎还没有启动,全美各大媒体的头版头条已经完成了一次罕见的、众口一词的转向。不是关于“谁能击败骑士”
——那个话题在第四场终场蜂鸣声响起的瞬间就已经死了——而是关于另一个更宏大、更令人眩晕的命题:我们正在见证的,究竟是什么?
espn——《Firsttake》演播室
斯蒂芬·a·史密斯坐在espn洛杉矶演播室的长桌后面。他面前的桌面上摊着十几页技术统计,每一页都被他用荧光笔划得密密麻麻。但他没有看那些纸。
他盯着镜头,那双以犀利着称的眼睛里,罕见地没有愤怒,没有挑衅,没有那种标志性的、随时准备和人吵一架的亢奋。他看起来像是在努力消化某种庞大到难以消化的东西。
“我今天不想吵架,”
他开口了,这是《Firsttake》开播以来最不像开场白的一句开场白,“我今天想和你们聊聊,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伟大’。”
坐在他对面的,是他常年的辩论对手——马克斯·凯勒曼。凯勒曼没有插嘴。他靠在椅背上,双手交叠放在膝盖上,姿态像一个即将聆听一场重要布道的信徒。他知道今天的主角不是自己。
“英文里面有一个词,叫‘greatness’,”
a·史密斯把面前的技术统计推到一边,仿佛那些数字突然变得无关紧要了,“这个词在过去十一年里被用得太多了。每一次勒布朗·詹姆斯拿下一个总冠军,每一次他在总决赛的关键时刻投进一个不可思议的球,每一次他把奖杯举过头顶,所有的头条、所有的社交媒体、所有的电视台,都会用同一个词——‘greatness’。今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在想——这个词还够用吗?”
他站起身。这是他在《Firsttake》演播室里最着名的动作——当坐着已经无法表达他的情绪时,他就会站起来。他站起来了,双手撑在桌面上,身体前倾,盯着镜头,仿佛镜头后面不是摄像机,而是全世界每一个怀疑过、质疑过、低估过这段历史的人。
“不够用了。这个词已经用烂了。你们知道吗,过去的十一年里,勒布朗·詹姆斯打了十一次总决赛。十一次。他在总决赛中面对过多少种不同风格的对手?圣安东尼奥马刺的纪律和体系,波士顿凯尔特人的铁血防守,洛杉矶湖人的华丽进攻,金州勇士的度与空间——每一种风格他都在总决赛中见过,每一种风格他都击败过。没有任何一种打法可以限制他,没有任何一种策略可以困住他,没有任何一个对手可以在七场四胜制的系列赛中赢他四次。”
他的声音开始拔高,那种标志性的、带着布鲁克林街头节奏的嘶吼开始在演播室里回荡。
“人们总是在讨论——谁是历史最佳?我不想讨论这个问题。因为当一个人在总决赛中赢下四十多场比赛的时候,当一个人在十一年里拿走十个总决赛mVp的时候,当一个人在总决赛的舞台上命中那些后仰跳投、在三个防守者的包围圈中把球塞进篮筐的时候——他不是在‘参与’这个讨论。他是这个讨论本身。他是答案。他是那个在你问出这个问题之前就已经站在那里的人。”
他停顿了一下,低头看着桌上的技术统计——那些数字安静地躺在纸上,每一行都是历史。
“七个常规赛mVp。十一个总冠军。十个总决赛mVp。这些数字——当你把它们写在一张纸上,贴在墙上,然后退后三步去看——它们看起来不像真的。它们看起来像是你玩nba2k游戏、把所有难度调到最低、用一支全明星队打满整个赛季之后蹦出来的数据。但它们是真的。每一个数字的背后,都是真实的比赛、真实的汗水、真实的伤病、真实的失败和真实的重新站起来。我们总是说——‘下一次,他不可能再做到了’。然后他做到了。我们又说了十年。他还是做到了。”
他重新坐下,拿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口水。他的手在微微颤抖——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激动。当他再次开口时,声音低了一些,但每一个字都像被钉子钉进了桌面。
“我今天不想讨论历史排名。我只想说一件事——如果你的孩子问你,谁是篮球历史上最伟大的球员,而你回答的不是勒布朗·詹姆斯,那你不是在教育你的孩子。你是在欺骗他。因为答案已经不存在争议了。争议在第三或第四个总冠军的时候就已经结束了。之后的每一个冠军,都只是在拉大差距。每一个总决赛mVp,都是在已经无法翻越的高墙上再添一块砖。十一年前,我们还在为他的第一个总冠军争论不休。十一年后,争论结束了。我们只是花了十一年时间才承认这一点。”
他看着镜头,嘴角浮起一丝复杂的笑意。
“所以,今天我不说‘greatness’。我说——‘history’。因为伟大可以被复制。但历史不能。勒布朗·詹姆斯的名字,已经被刻在篮球运动的地基上。很多很多年以后,当人们谈论这项运动的时候,他们会先找到他的名字,然后才会去讨论其他人。这就是我今天想说的全部。”
演播室里安静了几秒钟。凯勒曼终于打破了沉默——他没有反驳,没有提出任何不同意见。他只是看着a·史密斯,用一种罕见的、诚恳的语气说了一句:“我同意。”
tnt——《Insidethenba》演播室
查尔斯·巴克利坐在亚特兰大tnt演播室的弧形长桌后面。他面前的桌面上放着一叠纸,纸上是制作团队连夜赶出来的技术统计图表——詹姆斯的季后赛总得分,总决赛胜率,关键时刻命中率,第四节的得分统治力。巴克利没有看它们。他手里拿着一个甜甜圈——糖霜撒了他一西装,但他毫不在意。他咬了一大口,咀嚼着,看着屏幕上正在回放的骑士队夺冠集锦。
“你们知道最让我生气的是什么吗?”
他终于开口了,嘴角还沾着糖霜,声音含混不清但中气十足,“最让我生气的是——这本来应该是我。1993年我拿mVp的时候,我以为我会在总决赛里出现,结果乔丹出现了。后来我想,好吧,退役了,做评论员了,终于不用担心有人在我面前拿冠军了。结果我在评论席上坐了十几年,看着同一个家伙年复一年地举起奖杯。我躲过了乔丹,没躲过他。”
肯尼·史密斯在旁边笑得直不起腰。沙奎尔·奥尼尔用他的巨掌拍打着桌面,出打雷般的响声。厄尼·约翰逊推了推眼镜,嘴角含笑,等着巴克利的真正转折。
巴克利举起那个被咬了一大半的甜甜圈,指着屏幕上正在回放的一个画面——总决赛第四场,詹姆斯在第三节面对三人包夹投进那个后仰跳投,他的身体在空中向后倾斜,几乎和地面形成了四十五度角。
“看到这个球了吗?伊格达拉在那个位置——追梦·格林在那个位置——戈贝尔在篮下——三个人,三个顶级的防守者,都封到了他的脸上。换做我,在那个位置我不会投篮。我会传球。不是因为我无私——是因为我投不进。没有人能投进那种球。除了他。”
他把甜甜圈放下,用纸巾擦了擦手指,动作很慢,像是需要这段时间来整理自己的思路。
“我打球的时候,觉得自己很厉害。我真的觉得自己很厉害。篮板,我能抢;得分,我能拿;防守,虽然大家都说我不好——其实我也确实不太好——但我在场上能做很多事情。后来我在评论席上解说了很多比赛,我也一直觉得,我看到的、我理解的篮球,比大多数人都要深刻。”
他身体前倾,双臂撑在桌面上,声音变得认真起来——这是巴克利最罕见的状态,也是他最有力量的状态,“但在过去的十一年里,我每一次看到勒布朗在总决赛中的表现,我都会觉得——我对篮球的理解,可能还是太浅了。因为如果按照我对篮球的理解,一个人不可能在如此漫长的职业生涯中,始终保持这个级别的统治力。这不科学。不符合人体生理规律。不符合竞技体育的展规律。”
他指了奥尼尔一下:“沙克——你统治了多少年?巅峰期大概六七年?然后身体就不行了。这是正常的。大个子球员的膝盖和脚踝,撑不了那么久。小个子球员的度和爆力,也会随着年龄下降。但勒布朗——他打了十二年,十一年站在总决赛的舞台上,每一个系列赛都是对手防守策略的靶心,每一个回合都在承受这个联盟最强壮、最凶狠的防守者的冲撞。他的身体早应该在五年前就开始衰退了。但他没有。他用他在训练场上的投入、在饮食和恢复上的自律、在比赛中对细节的精益求精,硬生生地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件永远不会磨损的武器。这不是天赋。这是疯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