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光阴,倏忽而过。
高志胜不是在峰顶练功,就是在地牢穿行。
十天苦修下来,他稳稳踏入江湖三流高手之列。
如今再看鹿清笃,不过是个虚胖喘粗气的草包,再无半分威胁。
高志胜打定主意下山一趟,既要置办米面酒肉,也得给自己锻一柄寒光凛冽的长剑、一把吹毛断发的短刃。
短刃贴身藏,出其不意最致命。
长剑在握,再配上全真剑法与金雁功的腾挪闪转,三流好手来了他也敢正面硬碰。
他找上死胖子鹿清笃,随口一提,对方立马拍板应允。
“师弟,听师兄一句——下山穿第四代弟子的道袍,腰悬木剑,谁见了都得退半步。”
“多谢大师兄!”
高志胜抱拳一拱,语气诚恳。
“去吧。”
“早去早回。若今晚赶不回来,我替你跟师父报备。”
高志胜点点头,忽然压低嗓音,眼尾一挑:“大师兄,师弟先去踩个点。要是撞见俏生生的小娘子,头一个给您捎信。”
脸上那抹笑,三分痞气,七分狡黠。
鹿清笃扑哧一笑,肥脸直抖:“师弟,我果然没看走眼——懂事!”
高志胜拱手告辞,转身下山。
鹿清笃站在山道边,望着那青灰道袍渐行渐远,心头早已飘到卧龙镇的茶楼后巷、绣楼窗下。
另一边。
高志胜换下道袍,套上一身素净布衣,把全真教第四代弟子的装束仔细叠好塞进包袱。
进了卧龙镇,直奔铁匠铺,定了剑与短刃两件利器。
兜里银子掏得干干净净,他却眼皮都不眨一下。
等天一擦黑,金雁功一展,他就是檐角游走的夜枭,专挑有钱人家的库房落脚。
他挨家打听,把镇上横行霸道、鱼肉乡里的几户摸得门儿清。
又悄悄试练易容术与缩骨功——竟真能入门!
心头一热,像有团火猛地窜起:这下,戏台搭稳了,唱哪出,全由他拿捏。
入夜,月色被云咬掉一半。
他往脸上敷泥、削颧骨、塌鼻梁,摇身变成个枯瘦伶仃的痨病汉;足尖一点,金雁功掠过屋脊,无声落进钱老爷后宅。
影子贴墙滑行,翻箱倒柜,半晌连铜钱都没摸着一枚。
只得踅进后院,寻个人问路。
“嗖”
一声轻响,他破窗而入。
“冤家,怎地才来……老爷还没回呢。”
女人香风扑面,一把搂住他脖颈——下一瞬,指尖触到他颈侧僵硬的皮肉,身子猛地一僵。
“想活命,就闭紧嘴。”
声音冷得像井水浸过的铁片。